陇川县今年实施的2011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太阳能热水器项目已全面完成建设,近日通过县级自查验收。
2012年4月20日至2012年7月30日,我县在王子树乡、护国乡、清平乡、勐约乡等四个乡10个村实施2011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村能源建设项目,安装太阳能热水器188台。在乡村两级的积极配合下,太阳能热水器中标企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安装。根据合同要求,两家企业(芒市宏升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芒市盈黎商贸有限公司)与七月底全面完工。11月15日至16日,由县林业局、财政局、第四纪工委、四个乡分管领导、项目村负责人组成的验收小组进行验收。验收组通过实地抽查农户、查看资料等形式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一致认为项目建设单位严格管理,广大农户积极参与,项目建设符合质量标准,按期完成,使用情况较好,群众满意,同意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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