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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水利局组织学习中共云南省纪委云南省监察厅关于禁止发送和接受“红包”的规定

浏览量:985   作者:韩玉良  日期:2012/9/17

近日,陇川县水利局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共云南省纪委 云南省监察厅关于禁止发送和接受“红包”的规定》。

会议传达了单位和个人禁止发送和接受“红包”的若干规定,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提高认识,加强学习,增强大局观,严守纪律,端正工作作风,使每个干部职工熟知各项规定,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严格落实会议精神,加强对在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加大对违纪情况的处理力度,完善各项工作监督渠道,对涉及有本规定所禁止行为的情况要坚决制止,防止和纠正违反纪律规定的问题发生。按照规定要求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财物管理,严把公务费用开支关。对干部职工必须加强监督检查,凡涉及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将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同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绝不姑息、包庇。

通过学习, 进一步提高了单位工作人员拒腐防变的能力,为做好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编辑:杨鹏川

文章来源:县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