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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2011年度新农村建设项目通过州级验收

浏览量:880   作者:石涓人  日期:2012/9/10

 

 

 

97,州农办主任何春嵘率领由州农办、财政局、农业局、住建局、交通局、审计局、林业局等相关领导和专家组成的验收组,到陇川县对2011年度社会主义新农村典型示范建设项目进行检查验收。

陇川县委副书记、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队总队长张文芝,县委政研室、县农办主任彭武俊、县政府副调研员梁耀昌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验收。

验收组分为两组采取听、看、查、访方式,分别深入到章凤镇永兴村、南等村、陇把镇帮湾四队、景罕镇迈叁村等项目实施村,实地查看项目实施情况,深入农户家中走访调查,听取村干部情况介绍,查阅相关资料,并做了民意测验。

 

 

下午,在政府三楼召开的验收会议上,验收组观看了陇川县新农村典型示范建设项目专题片。县委副书记、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队总队长张文芝就陇川县2011年度新农村典型示范建设项目实施情况作了汇报,张文芝说,在州委农办的指导下,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听取新农村典型示范建设项目情况汇报,县党政主要领导多次深入典型示范村进行调研,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积极参与,通过抓调研、抓规划、抓统筹、抓培训、抓产业、抓督查、抓落实等多项举措,使得陇川县新农村典型示范村在基础设施、生活环境、产业建设、乡风文明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各新农村典型示范建设项目均按要求、按质、按量完成了各项建设任务。

 

 

 

听取汇报后,验收组的各位领导和专家综合查阅档案痕迹资料、走访农户、民意测验情况,对我县2011年度的新农村典型示范建设项目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验收组认为,陇川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2011年新农村典型示范建设项目,项目实施工作到位、注重规划、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质量要求;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资源整合有力,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机制;项目监管严,资金管理使用没有出现资金被挪用、截留的现象;示范村项目档案齐全、资料完整、管理规范;项目村建设效果明显,项目村乡风文明明显进步,村民民主管理意识提高,村容村貌发生了显著变化。同时,验收组就我县新农村典型示范建设项目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整改意见建议。至此,我县新农村典型示范建设项目通过验收组一致验收。最后,验收组一致认为我县新农村典型示范建设项目通过验收。

2011年度,省州分别批复我县新农村省级重点建设村7个,与7个州级典型示范村建设项目整合组织实施,单列7个州级典型示范村。项目计划总投资767万元。其中:省级资金105万元,州级资金160万元,县级资金300万元,群众自筹资金102万元,整合部门资金100万元。项目投资主要用于村内道路硬化及附属设施、文化活动室及附属设施、卫生公厕、产业发展和新型农民培训等。项目涉及6个乡镇,13个村委会,14个村民小组的907户,3877人受益。

 

 

 

 

编辑:杨鹏川

文章来源:县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