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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地税烟叶税单日征收额创新高

浏览量:1163   作者:蔡唯唯  日期:2012/8/17

 

810,陇川县地方税务局一分局征收烟叶税1,200万元,创下单日单税种税额征收入库新高。

烟叶税是向收购烟叶产品的单位征收的税种,税负由烟草公司负担,征收烟叶税不会增加农民负担,是按照收购金额的一定比例征收的一种税。其按照国家村税费改革和制建设的总体要求,通过征收烟叶税取代原烟叶特产农业税,实现烟叶税制的转变。年初,陇川县地方税务局本着“早落实、早安排”的工作思路,积极采取措施加强烟叶税的征收管理。 

一、强化税源分析,加强税源监控。组织人员前往各相关部门进行摸底调查,了解烟叶的分布、生产情况及收购企业的管理情况和财务核算方式。

二、优化服务,管理与宣传两不误。管理人员亲临企业,认真分析烟叶税税源的增减变化,同时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暂行条例》等相关税收政策进行宣传,增强纳税人的纳税意识。

三、加强部门协作,做好源头控管工作。与农业局、烟草公司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明确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形成齐抓共管、人人协税护税的良好氛围。通过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准确、快捷传递信息,实现信息的互通共享,提高了税收的管理质量和效率,确保烟叶税应收尽收得以顺利实现。

编辑:杨鹏川

文章来源:县地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