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张福茂宣读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云检发政字(2012)6号】关于同意德宏州基层人民检察院设立派驻乡镇检察室的批复文件。
检察长李兴明阐述了在乡镇设立派驻检察室的目的意义和派驻检察室的主要工作职责。并要求派驻检察室工作要把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作为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工作的切入点,把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工作的着力点,把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作为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工作的关键点。并强调派驻章凤检察室作为陇川县院设立的第一个驻镇检察室,对进一步提升基层司法整体效能,提升经济发展保障能力,提升社会管理创新水平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成为连接群众和检察机关的桥梁和纽带,切实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维护基层群众合法权益,为陇川县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最后,陇川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肖章和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雷天四共同为派驻检察室揭幕,并参观了检察室。
编辑:杨鹏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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