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陇川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县人民检察院2011年以来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开展情况。
在此次会议上检察长李兴明从五个方面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了县人民检察院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情况。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认真审议了报告,充分肯定了县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所取得的成效,认为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中认真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方针,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自觉把查办职务犯罪和预防工作置于党委统一领导的反腐败工作格局中。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保持了平稳健康发展,为推进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就加强和改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出四点建议:一是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的预防监督;二是针对职务犯罪基层化突出的问题,提出加强乡镇及村委会等农村基层组织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三是把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纳入全县反腐败大格局中谋划,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注重社会矛盾的调处,服务全县工作;四是各部门要提高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加强与检察机关配合联系,形成预防合力。
编辑:杨亚娟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