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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质监局荣获“州级文明单位”称号

浏览量:1018   作者:  日期:2012/3/19

 

 

36,陇川县召开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会上,陇川县质监局荣获“州级文明单位”称号,并授予了“州级精神文明单位”牌匾。

多年来,陇川县质监局始终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每年都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具体实施过程中,结合实际情况,坚持做到全员发动,突出重点,分工明确,落实责任。建立健全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推陈出新,以丰富多彩的载体活动,切实为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实现了以精神文明建设的丰硕成果推动各项工作的长足发展,达到了各项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树立了良好的质监形象,得到了上级部门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编辑:杨亚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