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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多措并举做好污染减排工作 主要污染物实现“零排放”

浏览量:915   作者:  日期:2012/2/3

 

2011年,陇川县采取积极措施,扎实推进污染减排工作,确保污染减排任务全面完成,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实现零排放。主要措施是: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成立了县污染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年初及时组织召开全县污染减排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减排工作。同时根据州下达任务,将任务分解到9户重点企业。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为主体的减排工作机制。

二是严格实施项目准入机制,控制污染增量。不断强化从源头上控制的意识,将环境影响评价作为项目准入的重要门槛,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物新增量。在招商引资和项目洽谈过程中,坚持四个一律原则,即:对不符合环境保护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一律不批;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的一律不批;凡清洁生产水平偏低、总量核定偏大,总量核定不清或是平衡途径不落实的项目,一律不批;凡所在区域或企业削减任务没有完成的,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项目,一律缓批。全年,共审批环评报告5份,办理环评登记48份。

三是强化指导,督促落实污染减排工作。采取措施加大景罕糖厂等现有企业技术改造,改进生产工艺,围绕环境治理,限制和淘汰落后设施,节能减排,限期达标。对改、扩建企业,严格按照规定,重新进行环评。

四是强化监管,确保重点污染源达标排放。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对国控企业每月至少1次以上现场监察,定期上报监察情况。糖厂榨季期间,抽调环保工作人员进驻企业监督环保设施运转和污染物排放情况。

六是严格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大排污单位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状况的检查力度,对环境污染较大、群众投诉举报较多、整改措施不到位的企业,责令其停止违法排污行为,限期整改。全年出动执法人员589人次,检查企业40余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20份,解决污染纠纷39起,立案查处6起,罚款16.1万元。

 编辑:杨鹏川

文章来源:县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