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关于“存量房交易环节的税收必须由税务部门直接征收”。为认真贯彻落实好这一要求,加强契税征管,保证契税收入持续增长。2011年,陇川县地方税务局强化了直接契税征收管理,全年共征收契税216万元(受理331户次),比上年同期127万元(受理243户次)增收90万元,增长70%。契税的大幅增长拉动了全县地方税收的增长。
一、对全县税收征管工作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按“符合条件的税款继续实行委托代征,不符合条件的停止委托”的原则。通知代征单位,及时收回委托代征证书,对陇川县5家契税委托代征机构全面停止了税款委托代征行为。
二、强化税收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纳税氛围。加大房地产行业税收管理过程中的相关政策宣传力度,采取送政策上门、纳税辅导上门等方式,沟通征纳关系,增强房地产企业的纳税意识。
三、按照方便纳税人、便利源泉控制、严格征管的原则,积极协调,密切配合,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交易信息共享平台和工作机制,确保“先税后证”的契税政策以及各项征管措施的贯彻落实。
四、对于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全县以契税征管为把手,按“先税后证”的办法,要求纳税人到地税征收大厅直接缴纳契税,真正做到了以证控税,把住税源控管的关键环节。通过征收机关之间的配合,准确、快捷传递信息,实现信息的互通共享,提高税收的管理质量和效率,确保了契税直接征收的顺利实现。
编辑:杨鹏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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