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1-24号、2011-25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交易编号LCCQ2011-003
根据陇川县人民政府《关于陇川县2011-24号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的批复》(陇政复〔2011〕110号)和陇川县人民政府《关于陇川县2011-25号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的批复》(陇政复〔2011〕111号)批准,受陇川县国土资源局委托,陇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公开拍卖2011-24和2011-25号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具体拍卖事宜将交由德宏盈江正通拍卖有限公司组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第一宗:位于陇川县章凤镇兴旺小区,土地编号为2011-24号地块,土地面积约
第二宗:位于陇川县章凤镇兴旺小区,土地编号为2011-25号地块,土地面积约
一、相关要求:
1、建筑密度:≤35%;绿化率:≥30%;容积率:≥1.0;
2、土地利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德宏州城镇规划技术规定》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付款期限:拍卖成交当天必须缴纳50%的成交地价款,15日内必须交清全部成交价款。如不按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视为违约,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我中心在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将再次拍卖。
三、该宗地只用于住宅用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四、报名对象与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规定的除外)。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1、公告时间:
2、报名时间:
3、拍卖时间和地点: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
六、报名条件
1、企业团体参加竞买的,报名时须提供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2、个人参加竞买的,报名时须提供竞买申请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七、保证金的交纳及退还
(一)交纳:竞买人必须于
(二)退还:未竞得者保证金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现金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交易中心办理退款。
(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所缴纳的保证金,在扣除拍卖佣金后,余款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
陇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德宏盈江正通拍卖有限公司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