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用水户:
根据《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陇川县城市供排水价格的批复》(德发改价格[2011]8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实施办法公告如下:
一、调价时间:按照《陇川县人民政府关于陇川县城市供排水价格调整执行时间的批复》(陇政复[2011]128号)文精神,我县城市供排水价格调整时间确定为
二、供排水价格:
陇川县城市供排水到户价格(含税)表
单位: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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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用水 类别 |
现行 价格 |
调整后水价类别 |
调整后价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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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排水价 |
其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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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费 |
水资源费 |
污水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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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用水 |
1.00 |
居民生活用水 |
2.15 |
1.25 |
0.10 |
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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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水 |
1.20 |
非居民生活用水 |
2.60 |
1.70 |
0.10 |
0.80 |
|
基建用水 |
1.40 | |||||
|
营业用水 |
1.6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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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用水 |
6.00 |
4.40 |
0.10 |
1.50 |
注:特种用水包含:洗车、桑拿、康体中心(含美容、美发、足疗、按摩、歌舞娱乐场所等)。
三、阶梯式水价: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水价。即每月每户居民用水量在
四、低保优惠政策:对低收入特困家庭每户每月用水量在
五、抄表、缴费时间:2012年自来水厂调整抄表时间为每月1至10日,用户缴费时间为每月11至20日。逾期不缴水厂有权暂停供水,直至交清欠费(含拆装费)后24小时内恢复供水。
六、污水费收取的区域以城建局的规划为准。
特此公告
陇川县章凤自来水厂
咨询电话:上班时间办公室0692-7171501
收费室0692-7174585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