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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地方税务局认真开展企业所得税预征工作

浏览量:1272   作者:李丽  日期:2011/12/12

做好企业所得税预征收工作是开展企业所得税征收工作的基础。为确保企业所得税预缴工作的顺利开展,陇川县地方税务局积极采取措施开展企业所得税预征工作。

一是成立工作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二是深入企业就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配套制度、办法和相关政策进行宣传、辅导,帮助企业正确理解税收政策。三是根据企业当月会计利润及上年预征情况,预征企业所得税。    

截至2011128,共对10户企业开展预征,累计预征企业所得税10万元。四是及时催报催缴。对未申报、未入库的企业所得税纳税户进行催报催缴,保证纳税企业按时申报、按时预缴。并认真排查,及时跟进,完善管理,对全年企业所得税预缴税款占企业所得税应缴税款比例明显偏低的企业,及时调查,调整预缴方法或预缴税额。五是加大监管力度。对未按规定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以规范企业所得税的管理。

    编辑:杨鹏川

文章来源:县地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