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政务动态

陇川县地方税务局1至11月征收地方税收8000余万元

浏览量:1151   作者:张庆香  日期:2011/12/6

 

 

今年以来,陇川县地方税务局抓住建设德宏桥头保黄金口岸的契机,立足于打造“中缅陆水联运前沿港”、“云南糖业第一强县”、“生态陇川,绿色家园”总体规划,按照省、州财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建国在省局党组中心组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明确了“内提素质,外树形象,打造阳光地税”的工作指导思想,按照“依法治税、阳光办税、科技管税、人才兴税、着力培税、服务促税”的总体工作要求,运用信息化手段,认真分析税源增减变化,强化各项地方税收征管力度,取得了良好成效。截至1130共组织征收各项地方税收8,412.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8.1%,增收2,733.6万元。

采取的主要措施,一是加强税源监控,强化税源分析,抓好收入计划的分解,摸清家底,力争做到管户清、税源明,积极想办法,挖潜力来确保完成今年的收入任务;二是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强化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对重点企业、房地产等重点行业的税收征收情况进行重点监控,建立完善重点税源监控机制,准确把握重点税源的进展情况;三是不断优化纳税服务,依法诚信服务,不断加快依法治税步伐,全力打造法治型和服务型地税,营造良好的征纳税氛围;四是通过民族节日、电视、粘贴宣传画、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方式认真开展税法宣传,使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得到不断提高;五是加强对涉税举报案件的查处,强化税务稽查力度,严厉整顿和规范地方税收秩序,充分发挥“以查促收、以查促管”的职能作用;六是加强10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申报缴纳工作及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七是深入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加强发票管理,充分发挥以票管税的作用。

编辑:王叶

        

文章来源:陇川县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