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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建设“森林城市、文明城市、宜居城市”专题动员会

浏览量:1095   作者:杨栋梁  日期:2011/11/22

 

1121,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在县人大五楼会议室召开建设森林城市、文明城市、宜居城市专题动员大会。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多守辉在会上传达了1118在陇川会堂召开的陇川县建设森林城市、文明城市、宜居城市动员大会的会议精神。在传达中,多守辉主任按照县委杨世庄书记的讲话要求,强调了建设森林城市、文明城市、宜居城市的重要意义,对机关参会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广泛动员,并针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第一,要充分认识开展工作的重要意义和重要性。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要把开展建设森林城市、文明城市、宜居城市提高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县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三大目标的高度来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为在建设桥头堡黄金口岸和中缅陆水联运前沿港的过程中不断提升陇川形象,打造陇川品牌。

第二,要积极开展建设森林城市、文明城市、宜居城市的宣传和活动。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要利用各种途径和平台广泛开展宣传,从自己做起,带动身边和周围的人的按照1118在陇川会堂召开的陇川县建设森林城市、文明城市、宜居城市动员大会的要求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内容,积极投身到建设陇川森林城市、文明城市、宜居城市的活动中来,在全县范围内努力营造出一个人人参与监督、人人参与建设的良好氛围。

第三,县人大常委会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县人大常委会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紧紧围绕县委提出的建设森林城市、文明城市、宜居城市的目标,在对一府两院的监督中取得实效,要在监督中肯定取得的成绩,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同时也要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指出和纠正。务求通过开展工作,切实解决目前还存在的监督不够到位,服务意识不够强等一些问题,在全县广大人民群众中牢固树立起讲文明、讲礼仪、讲道德的社会良好风尚。

会议还决定,成立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为组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为副组长,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主任为成员的陇川县人大常委会建设森林城市、文明城市、宜居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成立后,将立即着手组织县人大常委会开展相关工作。

编辑:杨鹏川

文章来源:县人大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