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局长彭明原文传达了《关于加强纪律端正会风有关问题的通知》(陇纪发[2011]11号)文件精神,组织再次学习了州委“五不准”和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机关干部作风建设有关问题的规定》(陇办发[2010]33号)文件,并进一步重申了《陇川县安监局工作人员十不准》。
局长彭明强调会议是传达上级精神、统一思想、研究问题、布置工作的主要形式。会风会纪反映了一个单位特别是领导班子的政治意识、纪律观念和精神状态。会风会纪不仅关系到会议的质量和效果,而且事关上级的决策部署能否得到有效地贯彻落实。为了严肃会议纪律,端正会风,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局长彭明对全局干部提出了四点要求:第一要严格请假制度,不得擅自缺会;第二,开会不准交头接耳、不准替会、不得打瞌睡、不准迟到早退;第三,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第四、继续开展转变作风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职责,确保政令畅通。
编辑:杨鹏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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