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推行重大事项决策 “事前、事中、事后”三公开。
一是“事前”公开。社会热点议题公开征集。由县委办公室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向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发文或通过陇川网、陇川县党务公开网、陇川电视台等媒体发布公告等形式,向党内外公开征集涉及陇川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社会热点议题、重大事项决策广泛征求意见。对城市发展规划、重大产业发展、重要基础设施建设、重要民生事项等议题正式决策前,县委办公室负责拟出具体实施方案,组织有关部门召开会议、举行听证会,或是书面函询、通过陇川网、陇川县党务公开网、陇川电视台等媒体发布公告,广泛征求相关职能部门、专家学者及社会各界意见。
二是“事中”公开。加大全委会决策重大事项力度。涉及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发展目标和工作计划、经济结构调整等,应通过召开全委会进行研究、讨论、决策,作出决策后再交由常委会负责执行。实行党代表、专家、党员列席旁听全委会、常委会。召开全委会常委会、前10—15天,提出拟邀请的5—10名党代表、专家列席、党员和群众名单,提交县委办主任初审,县委书记审定后,由县委办公室负责通知列席旁听代表按时到会列席全委会。对重大事项的决策,在全委会、常委会上进行表决。
三是“事后”公开。全委会、常委会决策结果以决议和常委会会议纪要的形式在网站等公开平台进行公开。对经全委会、常委会决策的重大事项和重点项目,基本情况在公开栏和网站进行公示。对全委会、常委会决策的重大事项和重点项目落实情况在网站等公开平台进行公开。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