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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通过州级验收

浏览量:1074   作者:童丽秋  日期:2011/10/10

 

929,陇川县农村小型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通过州级验收。由州政府、州水利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等部门领导组成的考核验收组到陇川考核验收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副县长李维献就陇川县开展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

通过看、听、查、议,考核验收组充分肯定了我县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检查组认为陇川县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机构完善,方案结合实际、针对性强、指导性好,改革档案资料管理规范,改革成效明显,一致同意通过州级考核验收。据悉,陇川县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于20099月启动以来,通过近两年的大力推进,全县共完成1039件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管理体制改革,其中:小塘坝7件、人畜饮水工程343件、引水沟渠689件;确认资产总额达6000万元。全县改革的1039件小型水利工程,其中承包经营7件、委托管理6件、用水合作组织管理1026件;共发放产权证449本。通过改革,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得到明晰、落实了管护责任,工程确权率达100%

验收会上,州检查组就下一步的改革管理工作提出建议,一是要继续深化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新模式,不断提高管理人员水平,进一步完善管理措施;二是要进一步完善改革验收资料的整编;三是对已完成改革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要加强督促指导,切实发挥已改工程的效益,确保工程长期良性运行。

 

编辑:王叶

 

文章来源:县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