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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三抓”力促新农村建设

浏览量:954   作者:县新农办  日期:2011/9/30

 

 

近年来,陇川县委农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按照新农村建设“二十字”方针和服务领导、服务机关、服务基层的工作要求,致力推进“三抓”,保证了新农村建设顺利进行。

一是抓队伍,确保上级党委的决议决定和各项工作有效贯彻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纪检监察会议精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等内容,切实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确保各级党委政府一系列重大决策措施在新农村工作中得以贯彻落实。

二是抓管理,确保试点村工程项目建设的党风廉政建设。省、州试点村建设项目下达后,县委农办及时召开会议,认真分析和总结历年试点村建设经验和存在问题。从2010年开始,对新农村省级重点建设村和州级试点村建设项目采取委托招标代理的办法,以“公开、公平、公正”形式进行建设项目合同谈判,杜绝了“人情项目”、建设项目资金“跑、冒、滴、漏”和腐败现象发生,进一步增强了工程项目的透明度,建设群众满意的试点村。

三是抓班子,带队伍,营造良好的干事环境。用制度管事、制度管人,通过制度规范领导班子成员的行为;抓宣传教育,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牢记宗旨、牢记使命,坚持“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切实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若干规定,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确保扎实干事、班子团结、风清气正。

 

文章来源:德宏团结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