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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对《森林法》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浏览量:900   作者:段其宗  日期:2011/8/22

 

2010920,陇川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县人民政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工作情况,作出了六条审议意见。2011年818,县人大常委会以许连昌副主任为组长的检查组一行4人,通过听汇报、实地察看和座谈等方式,对六条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检查组一行入章凤广山核桃育苗基地、中心苗圃、陇把林业站实地察看,认真听取了李维献副县长的情况汇报,对一年来县政府及林业职能部门认真按照六条审议意见抓整改落实,在林业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森林资源管护、林业特色产业建设、基础设施和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就进一步抓好整改落实,检查组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加大《森林法》等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广大林农林业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和普及率;二是要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林业推广体系建设;三是要将紧密结合中低产林改造试点工作,抓住桥头堡建设重大机遇,按照县委、县政府建设“生态陇川,绿色家园”的目标,稳步推进特色产业建设;四是要继续加大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工作,加快林业产业化经营步伐。

编辑:杨鹏川

文章来源: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