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从今年5月起,以实施“生态陇川、绿色家园”为目标,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重拳出击,全面整治违法排污企业。整治活动到11月结束,分动员部署、全面排查与集中整治、督查和总结四个阶段进行。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把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作为全县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成立了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完善工作制度,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安排专项经费予以支持保障,确保了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强化重点监管,从严整治。重点对稀土矿、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进行全面彻底排查检查,对各重点整治行业切实做到六个“一律”,即对未经环境影响评价或达不到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一律停止建设;对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不到位的,一律停止生产;对无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或超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整治;对无危险废物资质从事废旧回收的,一律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对不能依法达到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一律停产整治;对发生污染事件的,一律追究责任。
加大查处力度,确保实效。结合本次环保专项行动,从严查处未进行落实的违法违规企业,开展专项行动期间至少开展一次电站生态用水的检查,发现断流或未达到环评要求最低生态下泄流量的,按照法律法规给予最严处罚办理;对长期不正常运行环保设备的硅冶炼行业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给予停产整治办理;对长期以来存在安全隐患,未按环评、安评及相关要求进行整改落实的企业,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理。
加强监督检查,严明治理责任。对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典型环境污染问题,进行挂牌督办,落实相关责任,做到处理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挂牌督办结果向社会公布。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造成环境严重污染或者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力、包庇、纵容违法排污企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追究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责任。
完善机制,形成长效管理。建立健全全县环境污染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通过定期协商、联合办案等方式,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同时,完善企业环保诚信档案,加强企业在排污许可、评先、认证、信贷等方面的严格监管;建立督查检查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环保监督员开展跟踪监督;畅通环保举报投诉渠道,向社会公布污染整治进展情况和案件查处情况,曝光一批环境违法案件,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环保工作的良好氛围。
编辑:杨亚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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