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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2010年度新农村试点村建设项目顺利通过县级验收

浏览量:755   作者:  日期:2011/7/18

 

76711,由县委副书记、新农村建设工作队总队长龙岗任组长的陇川县2010年度新农村试点村建设项目验收组一行,分别深入全县9个乡镇,对2010年度组织实施的7个省级重点建设村和9州级试点村建设项目进行县级验收。

验收组,采取“看、听、谈、访”的形式,实地查看试点村建设项目实施情况,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汇报,并抽取试点村10户农户进行村民满意度测评。

据了解,陇川县2010年度实施的试点村建设项目总投资468万元,涉及9个乡镇,9个村委会,9个村民小组的 633户、 2819人受益。共建设完成村内道路硬化8407.331377.6平方米;建设完成文化活动室3幢,383平方米;建设完成三面支砌排水沟支砌石方1263.94立方米;涵洞支砌石方25立方米,涵管204,水池1个(10立方米),垃圾处理池1个,修复古井2个;建设完成晒场345平方米;挡墙,支砌石方836.76立方米;产业发展:核桃980亩,养猪246头。完成科技培训101650人次;完成新农村9个重点村村庄标志碑;产业发展:核桃980亩,养猪246头。实施了村内道路硬化、文化活动室、排水沟、挡墙、村内道路两旁绿化、特色产业开发,种养殖业,科技培训等。

验收组认为,2010年由县委农办组织实施的新农村试点村建设项目全部按照规定进行建设,工程质量符合行业规定要求,项目的实施,极大地改善了农村基础设施,村容村貌有明显改变,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项目建设达到预期目的,一致同意验收。对新农村试点村后续管理工作,验收组提出五点要求:一是各试点村要按照新农村建设“二十字”的总要求,继续抓好建设项目后续管理工作;二是加强对试点村已建工程项目的跟踪问效监督管理。三是加强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四是长期保持村容村貌整洁,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五是加强基础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编辑:杨亚娟

 

 

文章来源:陇川县新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