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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陇川县纪委工作成绩卓著

浏览量:1053   作者:  日期:2011/3/2

 

31,中共陇川县纪委第十届第六次全体会议隆重召开。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尹银胜代表中共陇川县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通报了2010年县纪委工作。

 

(尹银胜书记代表中共陇川县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会做工作报告)

 

一、抓领导,严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落实。全县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把反腐倡廉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细化任务。县委与87个责任单位签订了《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二、抓监督,求实效,中央、省、州和县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贯彻落实。按照中央、省、州的安排部署,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我县扩大内需中央投资项目66个计46721.3万元资金进行专项检查,确保了扩大内需中央投资项目在我县100%开工、配套资金100%到位、问题100%整改。在全州率先制定出台了《关于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暂行规定》,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均在纪委监察局备案和签订廉政合同,对118个在建和已竣工的建设项目进行了重点抽查,提出了整改意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牵头组织对抗旱救灾资金和物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严肃指出和纠正了存在问题,保证了抗旱救灾工作顺利进行。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闲置土地、违法用地进行了专项治理,共清理闲置用地10966.32亩,查处非法买卖土地162216.92亩,核实违法用地3227.78亩,制止11起占用耕地行为,恢复耕地5亩,确保了土地市场规范健康运行。会同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贯彻落实县委十届九次全会确定目标任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决维护县委决策,确保政令畅通。

三、抓作风,促整改,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及时解决。按照中央、省、州委提出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及时解决党员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贯彻执行县委《关于加强机关干部作风建设有关问题的规定》,对9名吸食毒品的国家公职人员进行了开除公职或解除劳动合同处理,纯洁了机关干部队伍。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和《德宏州问责办法》,对16名党政干部进行了问责,对违反会议纪律的6名科级干部给予诫勉谈话。开展了机关干部作风督查59次,暗访43次,对6个存在问题部门主要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责成13名干部写出书面检查,及时纠正了机关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将298项行政审批事项精减、合并为96项,构建县、乡、村、组四级为民服务体系,制定投资优惠政策,取消、降低收费标准,查处了2件损害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案件,对6家诚信非公经济企业进行了挂牌保护,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进一步优化。5月份停办公务用车手续,取消了部分学习考察计划,认真开展了规范津贴、党政机关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清理工作,认真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规定,政府一般性支出得到有效控制。

四、抓教育,固防线,反腐倡廉氛围日益浓厚。20105月,全县各级党组织对《廉政准则》和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进行了专题学习,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讨论,39名县处级干部、607名乡科级干部撰写了学习心得体会,开展了逐级廉政谈话,进行了知识测试,受教育党员干部达6000余人()

五、抓案件,重治本,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得到严肃查处。2010年,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举报32件次(来信13件、来访15件、来电4),上级转办16件,办结率100%。共立案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1414(使用“两规”措施11人,移送司法机关22),审结88人,挽回经济损失80余万元,其中“双开”5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3人。办理恢复党员权利22人,为4名受到失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了事实。

六、抓监察,正行风,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深入推进。会同相关部门对“四项资金”、教育“两免一补”资金、粮食直补资金、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补贴、农机购置补贴、退耕还林款等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了监督检查,有效预防了贪污、侵占、截留、挪用等行为;对全县48所中小学教育收费进行了专项检查,清退违规收费11万元,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进一步规范了教育收费行为;开展了公路“三乱”检查专项治理;深化治理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中的不正之风;查处医药购销违法案件11件,销毁假劣药械89批次,规范了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

七、抓制度,促改革,监管领域不断拓宽。坚持标本兼治,突出改革创新,积极拓宽监督渠道,探索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体制、机制。针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出台了《关于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暂行规定》,制定下发了《党政主要领导重大事项决策责任档案的实施办法》,共建立县委书记重大事项决策责任档案29份、县长重大事项决策责任档案19份,乡镇、县直部门、垂直部门党政主要领导重大决策责任档案95份,制定下发了《单位作风档案的实施办法》和《单位制度备案待查制的实施办法》,共建立单位作风档案315份,单位制度备查100%,为单位作风和干部考核、评价提供重要依据,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人、管钱、管物的监督制约机制。协同县委组织部对各乡镇、县直各部委办局的领导班子和607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民主测评和履职考核,不断拓宽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渠道。对87名新提拔的科级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审查、廉政谈话和任前公示,切实加强了对干部任用工作的监督。组织开展了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建立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站71个,聘请了党纪党风义务监督员944名,建立了9个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和71个村(社区)为民服务站,明确了802名村小组为民服务代办员,不断夯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基础。

八、抓队伍,强素质,执法执纪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学习王瑛、刀会祥等优秀纪检监察干部为动力,深入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和“机关党员下基层”主题实践活动,深入挂钩点开展民情恳谈、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征求基层党员干部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服务科学发展的意见和建议,深入调研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和基层落实惠民政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为民服务意识。选送纪检干部参加省纪委组织的学习培训3人次,积极组织参加州纪检监察业务培训46人次,以案代训46人次,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和能力。配备了监察局非党副局长,配齐配强了乡镇专职纪委书记,选调了3名公务员充实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改善了委局机关办公办案条件,加大了基层纪委的投入,完善了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制度,加强了对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的管理,派出机构的职能得到充分发挥。

 

文章来源:县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