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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地方税务局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浏览量:1333   作者:李丽  日期:2011/1/11

2010年,陇川县地方税务局在税收工作中坚持一手抓依法治税,大力组织税收收入;一手抓纳税服务,树立地税良好形象,牢固树立税收经济观,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下岗再就业、残疾人税收优惠政策。2010年度,共受理税收优惠政策申请65户,审批减免65户,减免各项地方税收17.58万元。其中,享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25户,减免各项地方税收7.28万元;享受残疾人优惠政策40户,减免各项地方税收10.3万元。

在贯彻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过程中,采取的措施是:

一、加大税收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纳税人对税收政策的认知度。与此同时,加强与社保、残联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综合治税管理机制,遵循部门配合,源头控管的税收征管思路。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了由一把手为组长,各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减免税工作领导小组,从机构、人员上保障政令畅通,建立健全贯彻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的长效机制。

三、为让纳税人能及时享受到各项税收减免,着力提高优惠政策办理效率,简化办事手续,推行 “一窗式”服务。坚持首问负责制, 深入开展“规范执法、规范管理、规范服务”,认真落实公开办税和纳税服务承诺制度,确保各项税收政策落实到位。

四、纳税人申请再就业减免和报批办理减免时,严格按《税收减免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坚持依法治税,权责统一。

五、减免税审批工作由局长亲自督办,分管局领导、税政、征管部门对照税收政策,深入纳税户调查核实、辅导个体经营户认真填写申请表。并对纳税人提出的减免税申请及其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签署意见。召开减免税集体讨论会议,按审批权限审批,从严控制减免税。

六、加强对获准享受税收减免纳税人的监督和管理。分类进行减免税数据统计,逐步建立减免税动态管理的监控机制,适时进行跟踪管理。对减免的条件和标准发生变化或情况异常时,及时按相关规定进行纠正、处理,努力做到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税收优惠政策。 

编辑:杨鹏川

文章来源:县地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