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5-6日,云南省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考核组一行3人,在德宏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党委成员副支队长杨华、政工办主任邹敏、支队法宣科科长何正锦陪的同下,深入陇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检查指导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工作开展情况。
考核组一行并先后深入文明交通示范企业、文明交通示范岗亭、文明交通示范社区、文明交通示范路、文明交通示范学校,采取“听、查、抽、议”的方式,对今年各申报单位开展的工作台账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抽查与审核。听取了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长雷永椿对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全面的了解大队2010年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所开展的各项工作情况。
期间,考核组还详细询问了各申报单位在创建示范单位中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并与各申报单位负责人进行了交流。考核组通过实地检查对进一步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公安交管部门要在省、州、县“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领导下,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实施,形成齐抓共管之势。二是要围绕目标任务,强化责任意识,全力抓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各项工作的落实。三是公安交警要担当主力军,积极主动开展工作,通过广泛开展宣传、文明规范执法、坚持热情服务,确保“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取得实效。考核组对各申报单位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要求他们继续发扬成绩,进一步推进陇川县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各项目标的落实。
编辑:杨鹏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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