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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陇川县委组织部县管干部任前公示公告

浏览量:1142   作者:  日期:2010/11/10

 

陇组干任公示〔20103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州委组织部规定,现将孔润琴9位同志拟任职务予以公示:

  

1、孔润琴,女,景颇族,云南陇川人,19777月生,大专学历(云南省民族大学民族文化艺术管理专业函授毕业),非中共党员,19967月参加工作,现任陇川县招商引资局副局长。

经研究,该同志拟为陇川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候选人

工作实绩:孔润琴同志任县招商引资局副局长期间,能认真协助局长抓好招商引资工作,积极参与编制了《陇川县招商引资局“十二五”规划》、《陇川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草本)》和《陇川县招商引资便民服务手册》,扎实抓好挂钩村禁毒防艾及新农村建设等工作。

2、戴梅,女,汉族,19806月生,云南镇雄人,大学学历(云南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毕业)2004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57月参加工作,现任中共陇川县委办公室科员。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中共陇川县委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1

工作实绩:戴梅同志在户撒乡计生办工作期间,能有针对性的整理规范台账,制定学习制度,向群众普及优生优育知识。到县委办后,参与了县委十届九次全会和2010年全州党委系统办公室主任会议的筹备举办工作,能认真完成领导安排的文字材料和稿件草拟、校对、打印和电子公文交换等工作。

3、赵吉兴,男,汉族,云南陇川人,197911月出生,大学学历(云南省委党校公共管理专业函授毕业),非中共党员,19989月参加工作,现任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科员。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1

工作实绩:赵吉兴同志在县政府办工作期间,能认真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参与起草了每年的政府工作报告,认真做好各种汇报材料的撰写及文件起草、印制等工作,三年来共起草、印制各种材料、文件200多篇。

4、沈丽群,女,汉族,19779月生,云南宣威人,大学学历(云南中医学院针灸专业毕业,医学学士),2006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211月参加工作,现任陇川县卫生局防艾办管理股股长。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陇川县卫生局副局长,试用期1

工作实绩:沈丽群同志在县卫生局防艾办工作期间,能做好艾滋病防治业务管理工作,建立艾滋病防治工作数据库。能认真撰写好艾滋病防治战略规划、艾滋病防治人民战争实施方案、艾滋防治工作总结、自查报告等材料。

5、赵辉,男,傈僳族,198610月生,云南陇川人,大学学历(云南省委党校法律专业函授毕业)2009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712月参加工作,现任陇川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科员。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陇川县森林公安局副局长,试用期1

工作实绩:赵辉同志在护国派出所工作期间,能认真开展好辖区各类违法犯罪严打活动,主办各类治安案件47件,查处违法人员50余人次;调入治安大队后,能认真做好枪爆、剧毒化学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管理工作。

6雷剑鑫,男,傣族,云南陇川人,19849月出生,大学学历(云南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函授毕业),2007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512月参加工作,现任陇川县护国乡人民政府办公室科员。

经研究,该同志拟为陇川县景罕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候选人

工作实绩:雷剑鑫同志在护国乡工作期间,做好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认真办文、办会、办事,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借调到县政府办工作后,能认真完成好文稿起草、会务筹备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7孙剑波,男,景颇族,19826月生,云南陇川人,大学学历(云南民族大学双语文秘专业毕业)2009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612月参加工作,现任中共陇川县委组织部干部教育股股长。

经研究,该同志拟为陇川县城子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候选人

工作实绩:孙剑波同志在县委组织部工作期间,能认真做好干部学历毕业材料审核,积极开展好干部教育培训班和上级组织部门的调训工作。三年来共审核干部学历档案382份,组织选派130余名干部参加了中央、省、州举办的培训班。

8、杨名川,男,汉族,云南陇川人,19788月生,大学学历(云南农业大学园艺专业函授毕业),1998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9月参加工作,现任县农业局土肥站副站长。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陇川县陇把镇党委委员、副书记

工作实绩:杨名川同志在县农业局工作期间,能深入基层村寨、田间地头开展工作。能积极开展测土配方施肥试验示范和培训工作,认真完成好陇川县20082009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以及2009年度烟叶生产 基 础 设 施建 设 烟 水工程 项 目等工作。

9刘安康,男,汉族,云南陇川人,19758月生,大专学历(湖南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函授毕业),1998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7月参加工作,现任陇川县景罕镇中心校教师。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陇川县王子树乡党委委员、副书记

工作实绩:刘安康同志在景罕镇中心校任教期间,能认真开展好教育教学工作;借调到景罕镇工作后,能认真做好日常公文收发、抗震重建信息收集上报,以及协助做好曼软村委会的易地搬迁等工作。

 

2010119日至20101116日止为公示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如对被公示对象有何意见或举报,请向中共陇川县委组织部反映。

干部监督股电话:7171260

县委组织部专线举报电话:12380

干部监督意见箱位置:县综合办公楼大门左侧。

                       

                                                          中共陇川县委组织部

                                                            2010年11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