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度,确保政府定价的公开、公正、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经德宏州发改委批准,陇川县发展和改革局拟定于2010年12月召开陇川县城市供排水价格调整听证会,现将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新闻媒体的名额及报名办法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21人。其中:消费者参加人9人,委托消费者协会等部门推荐和自愿报名产生;经营者3人,委托行业组织、政府主管部门推荐;专家、学者2人,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7人,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聘请。
二、听证会设旁听席,旁听人员5人。旁听人员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报名情况,按照报名顺序选取或者随机抽取确定旁听人员。
三、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享有公民政治权利,身体健康,有一定群众基础,能够反映陇川城市供排水价格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城市供排水价格有一定的了解;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的能力,具有一定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自愿报名的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请将参会要求以及本人姓名、身份证复印件、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书面材料于2010年 11月 13日前提交陇川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7171806,传真:7178135,联系人:董木努。
四、听证会邀请陇川县广播电视局对本次会议采访、报道。
五、听证会召开具体时间及相关事项,我局将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二0一0年十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