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于2009年9月中旬正式启动,至今年1月改革工作基本完成。全县登记列入改革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共1037件(其中小坝塘7件,人畜饮水工程342件,引水工程688件)。按照改革实施方案的时间安排,完成了调查摸底、清产核资、产权界定、发证建档等各阶段的工作,对1037件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实施了改革,并发放了产权登记证。资产总额达0.6亿元,确权率达100%。实施改革的1037件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中,承包的7件,委托管理的6件,用水合作组织管理的1024件。
王局长在听取了陇川县改革试点工作情况汇报后,对陇川县的改革试点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和肯定,认为陇川县试点改革工作稳步推进,成效显著,真正实现了水利工程有人建、有人管的良好局面。王局长要求要从四个方面抓好改革后的工作:一是要认真做好“回头看”工作,认真查找改革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做好查缺补漏。二是抓住宣传不放松。总结试点县改革经验,打造好的“亮点”要充分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广泛通过网络、电视、报刊等媒体加大对典型改革成果的宣传,为进一步加快全州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营造良好氛围。三是要进一步明确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正确处理好工程“建”与“管”的问题,加强农民对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理解和支持。引导深化用水户协会的管理,不断完善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机制。四是最终检验改革工作取得的成效,必须调动群众参与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积极性。要结合每年开展的冬春修工作,通过宣传发动群众投工投劳参与建设,切实让改革工作深入人心,更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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