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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2002年度退耕还林工程通过国家核查验收

浏览量:1114   作者:段桂林  日期:2010/8/25

 

 

我县2002年开始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共实施耕地还林4.1万亩。为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拨付提供依据,国家林业局检查组朱益民、程文龙两名工程技术人员,在县退耕办工作人员的陪同下,于810日至817日,对我县2002年度实施的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面积进行核查验收。

本次重点核查验收对象是我县2002年度实施面积为9601亩的退耕地还生态林。根据《2010年度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重点核查验收)补充规定》的要求,每个县级单位抽取全面检查验收后上报并经国家林业局退耕还林办公室确认的保存总面积的50%进行重点核查验收,本次重点核查实际抽查面积4743.4亩,占全面检查验收上报保存总面积的49.4%,共涉及3个乡镇,117个造林小班,林种为生态林,树种为麻竹。验收方法采取查阅档案资料,现地核查退耕地块面积、保存率,走访群众等方式。

通过对抽中的4743.4亩退耕地实地核查,面积保存率100%,保存面积合格率100%,成林率97.5%,发证率、建档率、管护率均为100%。随着竹笋价格的逐年提高,每亩麻竹笋平均收益600元,增加了群众对退耕地块的管护积极性,巩固了退耕还林成果。

核查组对我县退耕还林工程实施中主要采取加大政策宣传、培训力度,提高退耕农户的思想意识;集中连片建设,效益明显突出;实行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与调整农村产业结构相结合、紧密结合陇川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30万亩林竹产业基地的决定》,以麻竹为重点,逐步形成了独特的竹产业发展之路等做法给予了较高的评价。核查组认为我县2002年实施的退耕还林生态工程,在提高森林覆盖率、改善全县的自然条件、保持水土、涵养水源、保肥及粮食增产等方面起到了有益的作用。通过实施退耕还林工程项目,以项目的建设推动竹产业的发展,到2009年底全县共种植麻竹l1.4万亩,涉及全县9个乡镇10198户农户,成为云南省种植麻竹面积最大的基地县。为提高退耕还林后续产业的经济效益,陇川先后引进成立了2家竹笋加工企业、1家造纸企业、6家竹材加工企业和1家竹业专业合作社,这些企业和组织的建立,有力的推动了后续产业的发展,保证了退耕还林工程 “退得下、还得上、能致富、不反弹”。

编辑:杨亚娟

 

 

文章来源:陇川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