座谈会上,首先由工作队副总队长陈寿昌组织学习了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队指导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德办发〔2009〕3号)文件;并就工作队指导员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各乡镇工作队长对前一阶段工作队指导员开展的工作情况进行了交流;县政府李维献副县长通报了陇川1—5月份陇川县农业农村工作情况;对工作队指导员参与当前春耕备耕工作及下一阶段发展生物特色产业,作出了部署安排。
县委副书记、工作队总队长龙岗作了题为《总结经验 狠抓落实 强化责任 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队指导员工作取得新实效》的讲话。龙岗指出,工作队指导员驻乡入村后,按照工作队指导员的职责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乡村落实县委、县政府,乡镇党委、政府,阶段性的工作,态度积极、措施得力、成效明显,工作有创新、有突破、有亮点。各项工作取得了新实效。一是政策法规宣传到位。据统计,工作队组织例会议学习37次,报送工作材料78份,召开指导员工作会议30(场)次,982人次,撰写各种简报117份、报送工作信息86份,培训指导员25期,491人次,组织新闻媒体宣传报道16条,充分发挥了政策法规宣传员的作用。二是调查研究深入。完成驻村摸底调查55份,形成调研报告17篇,提出合理化建议32条,其中被采纳16条,充分发挥了村情民意调研员的作用。三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制定驻村工作计划57份,协调项目6个,项目资金98.7万元,办实事47件,充分发挥了新农村建设服务员的作用。四是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共参与乡村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2起,充分发挥了矛盾纠纷调解员的作用。五是加强了基层组织建设。指导员驻村后,共走访党员16455人次,走访群众85664人次,充分发挥了基层组织建设指导员和制度建设督导员的作用。六是派出单位积极支持。派出单位领导共看望指导员211次,支持项目11个,资金达220.9万元。充分发挥了派出单位当后盾的作用。
为确保工作队指导员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及指导员工作继续保持良好发展势头。龙岗对当前和下一阶段工作提出了八点要求:一是加强学习,适应新农村建设指导工作;二是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扎实做好新农村建设“十二五”发展规划;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新农村建设良好氛围;四是切实做好抗旱救灾,确保春耕备耕工作,促进农民增产增收;五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确保“感恩思进”主题教育活动取得实效;六是认真开展禁毒防艾各项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七是加大督查,健全制度,严格考勤考核,防止指导员工作走过场;八是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强化责任,全面推进陇川新农村建设。
最后,县委副书记、工作队长总队长龙岗对各乡镇党委政府、工作队指导员提出了六点希望:一是要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完善“五个一”办事机制,做到组织、人员、措施“三到位”,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组织保障。二是工作队长要充分履行职能,在四个方面发挥好骨干作用:在制定工作计划中发挥骨干作用;在加强指导员学习交流中发挥组织作用;在指导员工作、生活、学习中发挥协调作用;在指导员管理工作中发挥配合作用。三是要继续完善工作队指导员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例会,适时掌握指导员工作生活学习情况。四是健全和完善工作队指导员考勤考核制度,严禁各级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出现“失管”、“走读”现象发生。五是各乡镇党委、政府、驻乡工作队要切实加强新农村指导员工作、生活安全教育,制定相关的出入“告知平安”制度,确保各级指导员驻村履职期间不发生人为意外事故。六是工作队指导员要围绕县委、县政府、乡镇党委、政府阶段性的工作重点,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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