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陇川县严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政府、透明政府、阳光政府的重要举措,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县信息公开较之去年有明显进步。据统计,2009年,全县74个信息公开主体单位,累计发布各类信息3400余条;受理网上信访邮件629件,办复率达93.48%。主要措施是: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始终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中,及时调整充实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先后3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与全县74个具有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的乡镇和单位签订了责任书,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同时,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信息公开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确保了人员落实、经费到位,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全县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结合全县工作实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补充修订了《陇川县政府信息公开评议考核办法》等相关制度。通过完善制度,进一步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为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提供了保障。
三是突出“三个更加”,进一步规范内容,提高政务信息质量。 “三个更加”即: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删补。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
四是运用载体,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形式。在通过政府信息网后台,不断完善公开形式的基础上,县政府各职能部门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建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性。一方面对重大活动和重要工作,及时向新闻媒体通报,让人民群众了解、关注;另一方面,通过各单位服务窗口、公开栏、电子触摸屏等(如县地税局、工商局、公安局等单位),提高工作的透明度,接受企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五是强化监督,确保政务信息公开落到实处。通过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网上监测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力度,全年共下发工作通报4期。同时,将贯彻实施阳光政府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起来,凡涉及群众利益和公共政策的事项,都通过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向群众公开,全年实施重大决策听证4项、重要事项公示30项、重点工作通报137项。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