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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举行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规划(草案)听证会

浏览量:1363   作者:杨亚娟  日期:2010/1/21

 

 

 

 

 

烟花爆竹经营网点作为危爆特种经营行业,其经营网点布局有其特殊性。为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秩序,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安全,120日下午,陇川县举行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规划(草案)听证会。与会的22名来自全县各乡镇烟花爆竹个体经营户、烟花爆竹生产商、安全生产管理员,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相关部门及律师等听证陈述人争先恐后发言。据悉,这是今年来,陇川县召开的首次听证会,也是听证代表参与人数最多的一次会议。

会议由县阳光政府四项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县政府法制局局长余德传主持。会议开始后,担负此次听证会的发言人,县安全生产管理局局长彭明就编制《陇川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规划(草案)》重要性、必要性,规划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和依据的法律法规作了陈述和阐明。随即,与会代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就草案的具体内容相继发言,通过阅读相关材料、听取发言人阐述、相关政策解答,各参会代表一致认为:《陇川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规划(草案)》从陇川烟花爆竹经营网点布点规划建设的实际出发,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科学分析,对县城中心城区和各乡镇人口分布较集中的区域在原发证基础上采取适度压缩网点的办法,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经营网点的宏观调控和管理,严格控制总量,合理优化布局,严把市场准入关,严防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各参会代表还就草案中的部分条款发表了不同意见。特别是草案中关于“在陇川县城人口聚集区,包括南起三象北路海关三岔路口、章凤集贸市场周边、北至五岔路口范围内,在上述区域内设立‘禁卖区’,禁止设立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现在网点在新一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核发时撤销。安监、工商、消防等部门将责令企业限期搬离该区域,并重新选点,逾期未整改则视为自动放弃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权”这一规定引起全场热烈的讨论。

最后,在各参会代表发言完毕后,列席听证会的县人大、县政协及县监察局的相关领导对会议进行了点评,均认为:本次会议组织严密,发扬民主充分,听证程序合法,参加代表积极建言献策,充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客观、全面、高效、便民”的原则,为全县各级行政机关全面推动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顺利实施提供了较好的借鉴和学习作用。

据了解,为确保听证会的顺利进行,县安全生产管理局就听证会的相关事宜于听证会15日前向县政府相关领导及县政府法制局作了报告,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委托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后,并按照相关要求在“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上发布了听证会1号、2号公告。县安全生产管理局相关领导表示,此次听证会结合后,还将继续通过来电、来函、政府网站等多种渠道广泛听取社会意见,最终的方案将根据各方面合理的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正式出台。

 

 

 

 

 

 

文章来源:陇川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