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政务动态

陇川县扎实开展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

浏览量:1226   作者:李维明  日期:2010/1/12

 

陇川县2009年列为省级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县,争取到互助资金100万元,全县第一批试点村涉及7个乡镇10个村民委员会10村民小组4962237人,每个试点村投入互助资金10万元。20091227召开项目启动大会后,我县采取扎实有效地工作措施,确保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职责。陇川县及时成立了以分管扶贫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陇川县互助资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扶贫办,制定了《陇川县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并明确规定了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

二是深入调查,精心选择试点。根据互助资金试点的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在深入各乡镇开展调查摸底、多次召开群众会议的基础上,经过严格筛选,最终确定了10个试点村。

三是认真培训,激发群众参与。20091227陇川县互助资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了互助资金业务培训会,认真学习了云南省2009年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会议精神,并将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布置到各试点乡镇。为让广大群众及时了解掌握互助资金的有关政策,各乡镇积极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到试点村,采取印发宣传资料、刷写标语、召开群众大会、举办培训班等形式,从政策依据、项目实施、资金管理等方面进行广泛宣传动员,使互助资金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激发了广大群众自觉参与的积极性。

四是严格监督,确保资金安全。为规范操作程序,降低资金风险,确保项目发挥效益,根据省州要求,我县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陇川县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陇川县贫困村互助资金财务核算办法(试行)》,并制作了统一规范的账簿、收据、借据直接发放到试点村,从而确保互助资金安全运行。

编辑:杨鹏川

文章来源:陇川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