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主要负责政府自身建设、为民服务体系建设、投资项目并联审批体系和网上服务大厅建设、公共资源交易进场管理。
二、部门基本情况
编制2015年部门预算时,在编实有人数1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在职10人,退休人员1人。
政务管理局在编实有车辆1辆。
三、2015 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收入95.94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201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5.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73万元,项目支出43.21万元。
(一)基本支出
1、工资福利支出42.56万元
即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
2、商品和服务支出6.08万元
其中:办公费6.03万元,工会费0.66万元、退休公用经费0.05万元;
核定标准:办公费核定每人年均6700元,工会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2%,退休公用经费核定退休人员每人年均500元,政务管理局实有退休人员1人。
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09万元
其中:离、退休费0.05万元;
核定标准:离退休人员工资依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
(二)项目支出
1、商品服务支出36.32万元,主要用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作标书项目支出,电信网管监控费、网上服务大厅建设和运营管理经费和综合楼运转支出。
2、其他支出6.89万元,主要用于大厅保洁、保安人员工资支出。
四、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1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正常的工作接待,及单位领导到各乡镇调研指导工作。
2015年政务管理局车辆编制数为1辆,实有1辆。
陇川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2015年3月17日
陇川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三公”经费2015年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省政府工作安排,陇川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015年预算安排情况如下:
陇川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备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5年“三公”经费数为3万元,与2014年预算数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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