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德宏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德宏州法治政府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0年)》、《陇川县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规定,结合综合执法局的工作实际,现将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德宏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成立陇川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批复》(德机编〔2015〕19号)文件精神, 陇川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16年4月成立,县编办给我局编制人员行政编制13人、工勤编制2人、协管人员30人。陇川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现有工作人员39人在职人员9人,协管30人。在职工作人员9人,其中:公务员5人,事业工勤4人。持有执法证9人。
二、执法工作及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规范执法文书,理顺了办案程序。
综合执法局成立以来,根据管辖范围进一步规范了执法文书、理顺了办案程序。
综合执法局在处理违法案件过程中,按照规定的程序、方式、步骤、格式等要求,制作了有真实性、实效性、可执行性的执法文书,准确无误地适用于法律、法规,将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得以实现。
例如:某某当事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行政处罚案。发现违法事实→拟作出立案决定→报局领导审批→立案决定→指定执法人员展开调查取证→调查终结→审查→听证→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报局领导审批→处罚前告知→送达→行政处罚决定→送达→执行→结案归档。
(二)做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
陇川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应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两类行政执法进行记录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1、规范文字记录。文字记录方式是我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所制作的或出具的执法文书,包括调查取证相关文书、鉴定意见、听证记录、内部程序审批表、送达回证等书面记录。把行政执法文书作为全过程记录的基本形式,根据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的种类、性质、流程等规范执法文书的制作,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卷制度,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合法规范,做好执法案件的登记、保管、便于监督管理。
2、推行音像记录。音像记录包括拍照、录音、录像、视频等方式进行的记录。根据工作需要配置照相机、执法记录仪、摄像机等现场执法记录设备。对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发生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进行记录。对拆除违法建设、遭遇暴力抗法等直接涉及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实行全过程多角记录。
3、强化记录实效。综合执法局按照行政执法程序法定要求,充分结合本地执法实际,确定各类行政执法行为、各个执法环节的记录方式和要求,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执法音像资料作为证据使用的,要按照视听资料审查与认定的有关要求,制作文字说明材料。
(三)、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县综合执法局要紧密结合县住建局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依法及时向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主动表明身份,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1、健全公示制度,县综合执法局要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具体办法、明确行政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建立健全对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机制、构建分工明确、权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公示机制。
2、事前公开。县综合执法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编制并公示执法流程、服务指南、方便群众办事。对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救济渠道和投诉举报方式、途径等必须主动公示的信息,实行动态调整,实时更新。
3、事中公示。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行政执法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应当佩戴或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或其他有关部门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应当出示相关行政执法文书,做好相关告知说明工作,并在行政执法检查文书中予以记录。
4、事后公示。行政执法决定文书,除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以外应当主动及时公开,经技术处理后依法应当公开的,应当及时作技术处理后公开。县综合执法局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主动公开行政执法文书的工作细则,确定行政执法决定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和程序。
(四)、依法依规办理案件。
在办理各种行政案件过程中,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公正执法、文明办案”,每一起案件都严格按办案程序进行,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条款适用准确、立争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未出现过冤案、错案。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县综合执法局共办理各种行政案件320件,其中:占用人行道停放车辆284件、渣土车14件、擅自采摘园林绿化果实损坏城市园林绿化行为2件;立案查处未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1件、未取得施工许可证1件、共办结案件4件;办结自然资源局移交案件14件。移送治安案件3件,回复检察院建议书2份、答复人大、政协提案2份。
(五)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陇川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加强执法队伍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强化执法为民理念,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要着力加强行政服务窗口,落实好“抓基层、打基础、强基本”的法治建设要求;要加强政府及部门法制机构建设,完善机构,配齐人员,强化职能,切实强化依法行政责任,全面推进行政队伍建设。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存在的问题
1、目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无单独编制,不能独立行使行政处罚权。
2、会办案、能办案的执法人员较少,需加强法律法规专业培训。
3、协管员工作待遇低,人员难以稳定。
4、陇川县还未建设城市化信息平台,此项建设正在上报中。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强党的领导。综合执法局要加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从政治上、思想上、作风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践“四种形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领导一切,增强永远跟党走的决心和意识,在执法工作的各个节点、环节上坚决服从党的领导,不脱离群众、不破坏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2、加强法律法规理论学习和培训,提升法律意识。综合执法局在每季度至少两次,对执法人员和协管员进行法律法规理论学习、业务培训、军事化训练(按国家统一着装、佩戴统一标志、统一口径的军事化练兵等)、应急处置技能。主要包括行政处罚案件审批流程、执法工作流程、执法全过程记录、拍照、调查取证方式方法、文书填写规范、送达要求的培训。
3、完善团结协作和工作汇报制度。综合执法局巡逻中队要实行分片负责制,工作中既要分工到人、明确责任、又要团结协作、每天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局办公室交办的巡查工作任务,做好巡查工作记录,处理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局办公室备录。
4、严守工作纪律和上下班制度。执法人员和协管人员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严格工作纪律,廉洁自律,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和考勤制,不得迟到、早退、无故旷工。
5、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陇川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感与紧迫感,要带头学习法律知识,带头依法办事、严格执法,把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每个环节。要将执法人员的学法作为一项常态工作持之以恒的坚持下去,并要形成制度,确保学习效果,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6、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陇川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要严格按照职权法定原则,明晰职责权限,切实解决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的问题;要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行政复议等各项工作,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要健全行政执法程序,量化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全面落实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或错案责任追究制。
7、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陇川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加强执法队伍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业务培训,进一步强化执法为民理念,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要着力加强行政服务窗口,落实好“抓基层、打基础、强基本”的法治建设要求;要加强政府及部门法制机构建设,完善机构,配齐人员,强化职能,切实强化依法行政责任,全面推进行政队伍建设。
8、加快城市数字信息化建设。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结合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等,探索成本低、效果好、易保存的记录方式,提高执法记录的信息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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