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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陇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陇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对下绩效目标表
十三、政府采购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五、部门重点工作情况解释说明汇总表
陇川县民宗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主要职能。(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国家关于民族方面的法律、法规,督促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自治条例》等有关民族法规的全面贯彻实施。(2)积极促进各少数民族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各项事业的发展。帮助散杂少数民族和民族乡发展经济和文化事业。(3)承办有关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的事务,处理民族关系中的有关事宜。(4)广泛联系各民族干部,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各方面人才的培训使用工作。(5)进行有关民族问题和民族理论的调查研究、参与研究和拟定有关民族工作的政策与法规。(6)协同组织和民族的节日活动,提倡健康文明的民族风俗习惯,指导和帮助各民族群众改革阻碍民族进步的陈规陋习。(7)参与管理国家用于少数民族地区的各项补助款。(8)加强对县内各少数民族历史、文化和民族地区政治、经济发展的调查研究,进行民族理论学术研讨、古籍、文化的收集整理出版工作。加强与其他(兄弟)县市的经济文化协作的交流。(9)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有关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检查和推动党的宗教政策、宗教法规在我县的贯彻实施。(10)开展国内外宗教情况调查研究,为制定宗教政策提供意见建议。(11)依法对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进行管理,承办宗教社团和其活动场所的审批、教育、培训工作。(12)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州民宗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陇川县民宗局有3个股室一个办公室。内设机构0个,无所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经建工作:继续抓好“民族团结示范村”、“民族团结示范乡镇”、“民族特色村寨”创建工作;认真抓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整村推进、兴边富民沿边三年行动计划、特色困难等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的实施工作,扎实实施好“十县百乡千村万户”工程示范点建设,努力促进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2019年计划实施项目:认真实施第二轮兴边富民沿边三年行动计划项目,项目预计投入资金1000万余元,项目实施地点为3个沿边乡镇:章凤镇、陇把镇、户撒乡。主要创建:2个特色村寨、4个示范村、2个村集体经济、培育特色优势产业7个、实施沿边边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宗教工作:严格落实宗教工作责任。一是为确保宗教活动规范有序进行,注重长效管理,强化措施,划定责任,全面落实“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宗教工作机制,形成县、乡、村及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宗教工作格局。切实加强对宗教工作的领导,经常研究宗教工作,及时处理宗教活动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召开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分析民族宗教形势,不断督促检查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贯彻落实。坚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一是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加大对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人士的政策、法律法规教育,要以“和谐寺观教堂创建” 活动和民族团结“七进”活动为载体,加大对新《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普及力度,不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整体素质,在他们的作用下,使广大信教群众在信仰上做一个好信教群众,在社会上做一个懂法、守法的好公民。二是进一步规范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严格宗教活动场所翻修、扩建的申报审批程序,坚决制止乱建寺、庙、场所和因宗教内部矛盾引发的分坊建寺现象发生。宗教活动场所的教务、财务实行信教群众民主管理。三是逐步规范跨地区宗教活动和大型宗教活动,教育引导信教群众坚持“小型、就地、从简、自愿”的原则,参加活动履行报批手续,切实维护群众安全和社会稳定。四是依法打击非法传教活动,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坚决抵御县外新教派的传播。以开展各种学习培训活动为契机,在少数民族集聚区、民宗项目区以及宗教场所,继续广泛掀起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让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充分了解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性和指导性;深刻准确理解党的十九大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新要求,切实增强我们民宗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抓住全州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繁荣稳定示范州”的大好时机,全力推进我县“民族团结进步繁荣稳定示范县”的建设步伐,为我县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宗教和谐稳定助一臂之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9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3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与县委统战部共用1辆公车,公车编制在县委统战部。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72.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5.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247.0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72.8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25.82万元,上年结转247.03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5.82万元(本级财力225.8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72.85万元。基本支出153.77万元,项目支出319.08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9年预算409.66万元, 主要用于在职干部职工资、奖金、在职公用经费、优秀公务员奖励、民族宗教执法协管员补助、信息员补助、资金工作、陇川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及陇川县民族团结月活动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9年预算25.1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退休人员共用经费支出、离退休费、及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2019年预算8.0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
4.“农林水支出”2019年预算30万元,主要用于景罕镇广宋村石苗洞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项目。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136.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5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83.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8万元,项目支出77.67万元。
机关资本性支出46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45万元,大型修缮1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6.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7万元,项目支出195.41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2019年部门预算中,民宗局没有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2019年部门预算中,民宗局没有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2019年部门预算中,民宗局没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具体说明全年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2019年基本支出150.82万元(其中:职工福利支133.57万元,占比88.5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97万元,占比7.27%;商品和服务支出6.28万元,占比4.18%)。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数较2018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批复数121.42万元,增加29.4万元,增幅24.21% ,主要增长原因:工资增长。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2019年(本年度)本级财力财政项目支出预算75万元,2018年(上年度)本级财力财政项目支出预算33.68万元,比2018年33.68万元,增加了41.32万元,增幅122.68 %。原因为:增加了陇川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及陇川县民族团结月活动经费20万元,2018年财政借款14万元到2019年冲账,民族宗教执法协管员经费补助及宗教工作信息员补助21万元。
八、项目绩效目标
(一)民族宗教管理经费绩效目标:深入开展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及时排查化解涉及少数民族的各类矛盾纠纷,维护和谐稳定及时解决我县少数民族群众的特殊困难和诉求。
(二) 陇川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县工作及陇川县民族团结月工作经费绩效目标:开展民族团结教宣传,帮助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不足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营造人人讲民族团结,人人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胡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三) 宗教工作专项(10×1万元/个)绩效目标:每年安排给每个乡镇1万元宗教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宗教工作调研、处理宗教“热点”和“难点”问题、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宣传、边境沿线宗教活动场所和重点场所修缮、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建设、宗教团体建设、实施宗教目标管理责任制、反宗教渗透及宗教界人士困难补助等。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民族团结月:1983年德宏州人大常委会将每年的10月确定为民族团结月,在民族团结月期间,全州集中开展系列民族团结进步活动。
2.民族宗教执法协管员:为充实民族宗教执法队伍,2018年经陇川县委县政府同意,民宗局招录3名民族宗教协管员充实到民宗局执法队伍中,工资待遇参照公安辅警执行。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县民宗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为6.2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4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1万元,办公费1.45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0.35万元,邮电费1.7万元,差旅费0.4万元,工会经费1.6万元,其他交通费0.1万元。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为6.2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办公费1.42万元,邮电费2.4万元,差旅费0.5万元,工会经费1.46万元。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与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相比,总数均为6.28万元,无增减变化。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止2018年12月31日,民宗局固定资产价值28.06万元,均为办公用品用具,无公车。
(四)陇川县民宗局整体绩效情况:2019年度部门预算具有明确的用途和目标,制定了详细的执行计划,预算决策、管理、执行等日益规范,能较好地满足工作需要,积极争取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从源头上规范“三公”经费的预算编制和支出监督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我部门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
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万元,与2018年预算增加1万元,原因是民宗局虽然没有公车编制,但县委统战部共用一辆公车,主要用于我部门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9年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与2018年预算减少1万元,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费增长,坚持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主要用于上级检查、验收、考核等接待费用支出。
陇川县民宗局
2019年2月11日
监督索引号533124006308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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