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乡政府是国家最基层的政权机关和最基本的独立行政单元,具有执行国家意志的义务和保一方平安的责任。肩负着对乡村社会管理职能,发展经济职能,公共服务职能和基层建设职能和发展乡村经济促进人民富裕社会和谐的职责。
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制定王子树乡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规划,并组织实施。
3.讨论王子树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问题,围绕财政增收、农民致富,搞好生产结构调整,带领群众脱贫致富。
4.管理本行政区域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广播、卫生、防疫、体育事业、统计、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5.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小城镇建设、水土保持、退耕还林、荒山绿化、滑坡泥石流治理、乡村道路建设、人畜牧饮水等方面的工作。
6.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护林防火、防汛抗旱工作。
7.受理人民群众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来信来访,解决民间矛盾纠纷。
8.保护社会主义的国有资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搞好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秩序、净化社会环境、保护公民的人身、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9.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10.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11.加强乡人民政府的自身建设,对政府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12.执行党委的决定、乡党代会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同时根据法律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发布本行政区域的决定和命令。
13.决定召开人民政府全体会议时间和列席会议人员的名单。
14.办理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编制2015 年部门预算时,在编实有人数5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在职51人,退休人员22人;在编实有车辆3辆。
三、2015 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5 年部门预算总收入456.78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201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56.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6.3万元,项目支出10.48万元。
(一)基本支出
1、工资福利支出307.28万元
即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社会保障缴费、村(居)委会干部工资、临时人员工资等构成;
2、商品和服务支出45.45万元
其中:在职公用经费44.35万元、退休公用经费1.1万元;
核定标准:办公费核定每人年均8696元,工会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2%,退休公用经费核定退休人员每人年均500元;
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3.57万元
其中:离、退休费93.57万元;
核定标准:离退休人员工资依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
(二)项目支出
1、商品服务支出10.48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主席团工作经费、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人代会会议经费、村民小组补助、乡镇文化活动经费及共享工程运行费项目支出。
陇川县王子树乡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29日
主办单位:陇川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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