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卫生健康局转载自陇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hlc.gov.cn/Web/publice/_F2227_18_4OCVZJDO64A484639BDE4BADA3.htm)
为有效预防大气污染,切实提高陇川县空气质量,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结合陇川实际,特制定《陇川县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方案》。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一、工作目标
预判未来24小时将发生轻度污染天气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有效降低辖区内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最大限度控制或减缓污染程度,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确保陇川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应对措施启动及解除条件
(一)启动条件:根据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和气象部门对空气污染气象扩散条件的预报,当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等于90且持续5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连续24小时平均值大于80时,陇川县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州生态环境局陇川分局)应立即上报县人民政府,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统一发布应对工作启动通知,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采取相应应急措施防控污染。当预判发生重污染以上天气时,按照《陇川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执行。
(二)解除条件:根据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当AQI日平均值连续2天小于80且48小时内AQI连续大于等于90的小时数小于5,解除应对措施。应对措施解除后,各相关职能部门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国家、省、州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相关计划、方案和工作部署持续推进陇川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为陇川蓝天白云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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