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机关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陇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工作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县域卫生和计划生育发展规划、农村卫生工作规划、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及其他有关规章并组织实施,协助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工作,统筹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
(二)负责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按程序报告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等有关工作。
(四)拟订并组织实施基层卫生计生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卫生计生、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五)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和采供血机构管理政策、规范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国家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落实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和执业道德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协调处理医患纠纷。
(六)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贯彻执行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
(七)负责综合管理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药的医疗、教育、科研工作;负责中医药继承与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与合理利用;规划、指导中西医、民族医医疗机构布局和综合改革。
(八)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计划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负责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九)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组织实施、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建议。
(十)负责拟订陇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抓好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按照国家标准,建立完善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范化培训制度。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开展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一)组织拟订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研项目。负责卫生计生宣传教育、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指导卫生计生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二)承担陇川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陇川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三)承办陇川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我局开展的重点工作: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能力巩固提高;2、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及基层医疗机构正常运行;3、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4、公共卫生服务统筹全面推进;5、加快推进中医药工作;6、认真开展医疗卫生监管和食品安全工作,推进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及医疗保险制度;7、更加深入地推进防治艾滋病工作;8、认真落实“光明工程”、 “妇幼健康计划”、 “无偿献血”等惠民项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9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2辆,1辆为应急通信用车,1辆为计划生育协会用车。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陇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决算总收入2234.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34.8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增加21.4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财政加大了人员经费的投入及加大对卫生事业发展的投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1738.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2.74万元,占总支出的25.47%;项目支出1295.64万元,占总支出的74.5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减少213.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基本减少项目减少,项目资金支出较往年有所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陇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42.7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44.32万元,主要原因为2015年计生服务站人员工资在局机关发放,2016年计生服务站人员并入县妇幼保健院发放。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7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2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陇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构及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95.4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2.0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财政加大对卫计工作的投入。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95.4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陇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8.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202.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卫生和计生基本建设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6.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105.7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0.76万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631.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88%。主要用于行政运行159.29万元、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75.68万元、乡镇卫生院75.32万元、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147.77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374.7万元、重大公共卫生专项252.98万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2万元、中医(民族医)药专项10万元、其他中医药支出3万元、计划生育机构45.13万元、计划生育服务143.23万元、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51.81万元、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4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陇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9万元,支出决算为25.98万元,完成预算的66.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17万元,完成预算的67.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81万元,完成预算的65.76%。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在列支过程中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原则。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5.12万元,下降16.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93万元,下降24.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9万元,下降7.93%。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在列支过程中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原则。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17万元,占46.84%;公务接待费支出13.81万元,占53.1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1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1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卫生和计生工作产生的公务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年度,陇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8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81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陇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231批次,接待人次1381人,主要包括接待上级督导检查卫计工作及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计生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产生的误餐费用。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陇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42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公务开支。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2016年陇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政府采购预算支出49.71万元,实际采购金额49.71万元,用财政资金支付49.71万元。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附件: 陇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陇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0月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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