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2400436101000
陇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陇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陇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工作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县域卫生和计划生育发展规划、农村卫生工作规划、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及其他有关规章并组织实施,协助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工作,统筹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
2、负责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按程序报告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等有关工作。
4、拟订并组织实施基层卫生计生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卫生计生、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和采供血机构管理政策、规范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国家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落实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和执业道德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协调处理医患纠纷。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贯彻执行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
7、负责综合管理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药的医疗、教育、科研工作;负责中医药继承与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与合理利用;规划、指导中西医、民族医医疗机构布局和综合改革。
8、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计划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负责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9、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组织实施、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建议。
10、负责拟订陇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抓好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按照国家标准,建立完善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范化培训制度。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开展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1、组织拟订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研项目。负责卫生计生宣传教育、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指导卫生计生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2、承担陇川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陇川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3、承办陇川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我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及主要事业成效:1、开展健康扶贫相关工作;2、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及基层医疗机构正常运行;3、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4、公共卫生服务统筹全面推进;5、加快推进中医药工作;6、认真开展医疗卫生监管和食品安全工作,推进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及医疗保险制度;7、更加深入地推进防治艾滋病工作;8、认真落实“光明工程”、 “妇幼健康计划”、 “无偿献血”等惠民项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陇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2个。分别是:1.陇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陇川县卫生监督大队、3.陇川县人民医院、4.陇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5.陇川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6.陇川县户撒乡中心卫生院、7.陇川县陇把镇中心卫生院、8.陇川县城子镇中心卫生院、9.陇川县景罕镇卫生院、10.陇川县清平乡中心卫生院、11.陇川县王子树乡中心卫生院、12.陇川县勐约乡卫生院、13.陇川县护国乡卫生院、14.陇川县章凤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陇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87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56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59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人)。
离退休人员27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73人。
实有车辆编制17辆,实有车辆27辆,2辆为应急通信用车,1辆为计划生育协会用车,15辆为一般公务用车,9辆为救护车等其他用车。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陇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221935906.1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684265.72元,占总收入的38.61%;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132416348.26万元,占总收入的59.66%;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835292.16元,占总收入的1.72%。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增加2998297.05元,主要原因分析2017年度财政加大对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的投入,同时,各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有所增强,提高了事业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陇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217508323.8元。其中:基本支出182588348.23元,占总支出的83.95%;项目支出34919975.57元,占总支出的16.0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增加23498246.43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财政加大对人员经费的投入,项目中投入的比例也较上年有所增加,同时,本年医疗业务的增长也使成本有所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陇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2588348.2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156652.42元,主要原因为财政加大了对人员经费的投入。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6.0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0.3%。(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陇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4919975.5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341594.01元,主要原因分析工作需要支出增大。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00元,公共安全支出250000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34526300.77元,节能环保支出100000元,农林水支出38374.8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陇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734342.9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0.8%。与上年对比降低162315.62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休人员工资划转到人社,工资支出降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96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5%。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73700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0645元;
2.公共安全(类)支出2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8%。主要用于其他公共安全支出250000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2959.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5%。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6655元,事业单位离退休704140.68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1445.12元,死亡抚恤303724元,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44676.24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927.2元,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1390.78元。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3684908.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31%。主要用于行政运行4011513元,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432079元,综合医院11537279.2元,中医(民族)医院200000元,城市社区卫生机构897936元,乡镇卫生院25195490元,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4856175.83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6725518.9元,卫生监督机构1128987元,妇幼保健机构4898163.84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6863748.86元,重大公共卫生专项6998270.78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170000元,中医(民族医)药专项323117元,其他中医药支出136220元,计划生育机构1020319元,计划生育服务1485973.17元,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225826元,食品安全事务18021元,行政单位医疗18249.84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0元,财政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20652.5元,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646000元,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7406元。
5.节能环保支出1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主要用于其他节能环保支出100000元。
6.农林水支出3837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其他水利支出38374.8元。
7.住房保障支出33284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3328456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陇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30000元,支出决算为460775.18元,完成预算的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92546.18元,完成预算的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8229元,完成预算的6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缩减三公经费开支。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85726.48元,下降15.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9708.58元,下降14.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6017.9元,下降17.6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缩减三公经费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2546.18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168229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2546.1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92546.18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主要用于保障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8229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68229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6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包括接待上级督导检查卫计工作及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计生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陇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191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8541.27元,主要原因分析卫计工作日趋复杂,工作量不断增加,随之工作经费开支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公用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陇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资产总额242221865.46元,其中,流动资产92156093.43元,固定资产142216903.6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7848855.62元,无形资产12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3195493.9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3600913.6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5辆,账面原值709865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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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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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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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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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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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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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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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242221865.46 |
92156093.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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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526315.53 |
3290195.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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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454439.82 |
0 |
7848855.62 |
12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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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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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06799.9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66349.91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6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919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106799.91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在此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2400436101111
[附件: 卫计局决算公开2017汇总20181015095419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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