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20606    作者:熊思佳 日期:2019/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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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基本方针、政策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结合陇川县实际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规定,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制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负责组织实施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训、培养。

4)综合管理全县公务员队伍建设,指导各部门实施和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和指导全县公务员的职位分类、录用、考核、奖励、纪律、职务升降、惩戒、职务任免、培训、交流、回避、工资福利、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控告等工作;保持干部队伍的合理结构。负责县直机关公务员管理及录用和调配工。

5)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负责城乡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审核、汇总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6)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7)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并组织 ,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福利、离退休政策,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定改革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10)负责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家荣誉制度和政策奖励制度。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3)负责组织实施引进外国智力和出国(境)培训计划。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力做好城乡就业服务,千方百计稳定就业。

2018年,我县实有登记失业人员546,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01%,在任务4.5%以内。城镇新增就业人员710人(目标任务700人),完成任务数的101.4%。失业人员再就业193人(任务数160),完成任务数的120.6%。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58人(任务数150),完成任务数的105.3%。开发公益性岗位80人(任务数80人),完成任务数的100%,实际在岗人数56人。

1.扎实开展“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帮助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失业人员实现就业。一是认真做好就业困难人员信息登记,切实掌握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需求;二是广泛收集县内企业及各类用人单位的招聘信息,并通过人社信息公开网站及局办公大楼一楼电子显示屏宣传用工信息;三是举办2018年“春风行动”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现场招聘会,提供就业岗位387个,达成就业意向86人,提供免费就业政策和维权咨询100余人次,现场向求职者免费发放社保、就业、创业贷款等宣传资料870余份。

2.认真组织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工作。一是为进一步做好全县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特别是建档立卡贫户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1月30日,我们专门召开了农村劳务经济人培训会,对各乡镇农村劳务经纪人、务工带头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负责人共计42人培训了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相政策;二是积极做好“云南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平台”系统信息录入工作,进一步摸清全县农村劳动力(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基本情况。全县完成信息录入93692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信息录入18837人;三是全县共开展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14413人,其中建档立卡贫户5263人,新增劳动力转移就业12371人,已完成目标任务数,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2732人,已完成目标任务数。均圆满完成任务目标。

3.扎实做好创业担保贷款核发,促创业带就业。截至目前,陇川县共扶持430人创业,其中:贷免扶补扶持366人,完成任务数的100%,发放贷免扶补创业贷款3452万元,带动就业940人;小额担保贷款扶持64人,完成任务数的100%,发放贷款748万元,带动就业182人。

4.积极落实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政策。全面开展稳岗补贴核查,严格按照政策法规要求进行审核、社会公示等程序,2018年发放社保补贴162.4万元。

5.开展就业精准扶贫,落实就业扶贫工作目标任务。一是认真对农村贫困劳动力信息平台中的人员信息进行核实,并对有误信息及时进行更正,通过对农村贫困劳动力核查登记、精准识别,建立贫困家庭就业动态台账,实时掌握贫困劳动力变化。二是2018年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以提升农村贫困劳动力为目标,确保有培训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至少有一人参加技能培训,掌握至少一门实用技。三是多渠道引导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充分发挥乡镇平台作用,在社会服务领域公益性岗位。四是制定《陇川县2018年沪滇劳务协作实施方案》,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对贫困劳动力开展政策宣传和就业引导性培训,帮助转变就业观念,打消思想顾虑,增强转移就业信心。经过前期多方沟通及准备,9月17日,举办了“青浦-德宏2018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扶贫劳务协作陇川专场招聘会”,共有青浦区、省内及陇川县内等近40家人力资源机构和用人单位参加,提供电工、服务员、普工、操作工、保全、快递员、营业员、技术员等就业岗位近3000个。招聘会吸引了来自全县各乡镇大中专毕业生、农村劳动力1300余人参加,通过用人单位和求职者双方洽谈,初步达成就业意向399人,其中:有意愿到上海市青浦区务工的140人,建档立卡劳动力70人。首批12名农村劳动力(其中:建档立卡劳动力7人)于2018年10月22日出发赴上海务工,切实把招聘会上签订的就业意向转化为实际成果。

2)坚持求真务实,社会保险工作进展顺利

1.加强宣传,社会保险征缴工作稳中推进。通过“12333全国统一咨询日”活动及各项检查契机,采用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布标、设咨询点等形式全力宣传社保政策。全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12416人,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90197人,完成任务数88600人的101.8%;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2219人完成任务数的101%;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91015人,完成任务数的103.8%;失业保险参保7209人、工伤保险参保10560人、生育保险参保9665人,分别完成任务数的100%、100.5%、115%。

2.认真做好基金征缴工作。企业职工养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职工医疗、工伤、生育、失业分别征缴基金10049万元、11046万元、7977.51万元、271万元、500.26万元、357.62万元,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27.72 %、108.26%、117.32%、100.37%、151.59%、333.11%。

3.生存认证工作有序开展。为了高效、安全、保质、便捷的完成这项工作,社保局采用现场认证、异地认证,进一步杜绝死亡冒领,确保基金安全。我县资格认证工作正有条不紊的推进,企业退休人员已完成了资格认证5250人,认证率达96%。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生存认证已纳入常态化工作管理,通过开展认证工作,我县1-10月共停发养老待遇418人。

4.大力开展代扣代缴政策宣传工作。为更好地完成2018年度参保缴费的工作目标,3月30日陇川县召开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融征缴启动培训会,要求加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和金融征缴工作的宣传,激发群众的缴费热情,提高缴费积极性,为全县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5.全力做好社保扶贫工作,确保全县33357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00%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其次,协助开展好健康扶贫工作。

(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人才支撑作用发挥更加充分。

一是认真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倡导科学考核、便捷考核、规范考核,坚持统一标准、严格要求,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完成2017年度考核工作,不断提高考核的公信度,共评定优秀98名,记三等功9名,充分发挥了考核的激励和约束作用。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其相关配套法规,申报29名公务员招录计划,完成8   名公务员职级晋升。三是切实做好事业单位岗位招聘。根据我县的实际需要,协同教育、卫生部门到高校直接招聘23名紧缺专业人才,完成42名事业人员招聘(含教师)。

(4)加大执法力度,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全年,劳动监察共接到投诉案件98件,解决94件,结案率100%,涉及农民工880余人,为农民工追讨工资数额817.02万元;其余4件涉及工程纠纷、结算不清等问题建议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累计征缴农民工工资保障金523.504万元,共缴纳75个工程项目。全县企业户数353户,职工总数9369人,签订劳动合同9194人,劳动合同签订率98%。

1.开展2017年劳动执法年审工作。开展2017年劳动网上执法年审工作。2018年1月初至6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2017年劳动保障网上执法年审工作已参加审查222家。目前涉及劳动者4407余人。

2.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4月,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共检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3家。在检查中未发现有违反职业中介管理规定的行为。

3.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3月30日,陇川县召开2018年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部署会,就我县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要求施工企业做好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职工名册并到人社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做好在建工程实行建设工程费中人工费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并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切实将中央、省、州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4.开展劳动用工专项检查。2018年7月4日至7月14日随机对该全县5个乡镇、县城、工业园区30余家企业和10个建筑工地,采用查看员工名册、工资台账、五险参保凭证、实地查看工作现场、直接与员工交谈的方法进行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涉及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工资保证金缴纳情况、五险参保情况、最低工资保障执行情况及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工作时间、休息、加班,女员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等情况。

5.以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为基础,完善各项监管制度。全县99个在建工程项目中,已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在建工程有33个,涉及农民工 1234人,其中政府性在建工程项目31个,涉及农民工953人;按月足额发放工资的在建工程有25个,涉及农民工779人,其中政府性在建工程项目23个,涉及643人;99个在建项目基本实现施工现场信息“双公示”制度及“六员监管”制度;建设工程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工作由于企业账户开设困难的原因尚未得到全面落实。

(5)坚持着眼稳定大局,信访维稳工作呈现实效

1.大力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稳定工作。认真抓好企业军转干部各项解困政策的落实,继续严格执行责任制,深入细致地开展了对企业军转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及时做好重点人员稳控工作。

2.扎实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1-10月份,我局收到各类信访件共计5件,做到了规范登记、及时受理,按时交办、依法送达,按期办结率100%。同时强化教育疏导责任,做好了宣传解释工作,积极引导来访人以理性合法方式逐级表达诉求。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末共有行政编制19名,工勤编制3名,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37名。2017年实有在职人员 59人,2018年实有在职职工 59人,人数总体不变,但2018年调出1人,退休1人,新招录用2人。

2017年有退休人员 17人,2018年实有退休人员17人,2018年12月退休人员死亡1人。2018年县委编办减少我单位2个编制。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25209721.4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559,550.42元,占总收入的97.42%;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650,171.00元,占总收入的2.58%。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单位决算项目比预算项目增加多,且金额大,其中新增财政拨款资金分别为2018年收到财政拨入2018年第二批遗属人员生活补助146,308元,2017年州属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5600元,2017年省属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240000元,2017年度云南省兴边富民工程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资金-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资金117900元,2017年-2018年农村养老保险县级配套资金665990元,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项目州级配套资金1240000元,2018年中央财政就业专项补助资金2700000元,2017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次性创业补贴58000元,2017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统计调查经费31600元,2017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经费27500元,2017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贷免扶补专项经费57300元,2017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省级双创平台70%建设补助资金560000元,2017年人社事业发展综合绩效完成补贴70200元,2018年省属企业退休人员移交属地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243000元,2015年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30%目标考核完成补贴7300元,2015年贷免扶补扶持创业30%目标考核完成补贴13600元,2018年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目标数补贴14200元,2018年吸纳就业补贴6000元,2018年贷免扶补扶持创业目标数补贴51600元,2018年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专项补助200964元,2018年州级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社部门工作经费120000元,2018年上海市对口支援云南省新增项目资金-技能培训及招聘会140000元,2018年上海市对口支援云南省新增项目资金-就业1119800元,2017年度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工作奖补资金85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25167140.19元。其中:基本支出11,204,903.04元,占总支出的44.52%;项目支出13,962,237.15元,占总支出的55.4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是2018年州局拨入的就业项目工作经费全部通过零余额下达,项目数量多金额大,就业资金主要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为主,增大了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还存在2018年部分项目收入不是当年预算批复的项目,导致当年支出增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73757.5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18年新招录用2人,导致行政经费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0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9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962237.1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金额较大。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中列支“工资福利支出”为53515.14元,其中奖金9000元,主要是支付就业中心2017年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奖励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4515.14元,主要是支付2018年陇川县大学生村官34人工伤保险2802.14元,代缴2018年社会保险补贴人员101人的失业保险41713元。“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中列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028883.31元,其中生活补助4040464元,主要支付全县53人全年公益性岗位补贴836049元,人均1350元每月,支付329人社保补贴1501510元,人均4563元,支付2018年社保事务代理服务费138000元,标准是代缴社会保险服务费10元每人每月,代管档案服务费5元每人每月,支付九个乡镇一个农管委全年协办员补助284400元,支付2018年企业军转干部11人生活困难补助200964元,支付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县级配套121800元,支付杨秋芳、景发旺、蔺应涛三人2018年一次性创业补贴,人均2000元,支付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800200元,支付九个乡镇乡村公共服务岗位2018年11月-2019年4月补助150000元,支付光彩事业216人四期培训补贴277560元;医疗费补助3241617.31元,主要支付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兜底保障省级补助资金1100000元,支付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四重保障”回补资金295863.31元,支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县级配套(已脱贫和未脱贫)17073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46802元,主要支付2017年-2018年农村养老保险县级配套资金665990元,代缴社保补贴233人的失业保险80812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673450.6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06%。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增加,且金额较大,增加了上海市对口帮扶云南省项目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600551.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80%。主要用于就业中心2017年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奖励金9000元,代缴2018年社会保险补贴人员101人的失业保险41713元;支付全县53人全年公益性岗位补贴836049元,人均1350元每月,支付329人社保补贴1501510元,人均4563元,支付2018年社保事务代理服务费138000元,标准是代缴社会保险服务费10元每人每月,代管档案服务费5元每人每月,支付九个乡镇一个农管委全年协办员补助284400元,支付2018年企业军转干部11人生活困难补助200964元,支付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县级配套121800元,支付杨秋芳、景发旺、蔺应涛三人2018年一次性创业补贴,人均2000元,支付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800200元,支付光彩事业216人四期培训补贴277560元;2017年-2018年农村养老保险县级配套资金665990元,代缴社保补贴233人的失业保险80812元。房屋建筑物构建2991825元,办公设备购置415234元,其他基本建设支出254755元(主要支付工程产生的设计费、监理费、电力建设费、造价咨询费、垃圾处理费、预算费、土方测量费、排污费、供水工程安装等各项费用),主要包含陇川县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省级配套资金、陇川县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县级资金、陇川县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金。资本性支出53560元,主要支付购买办公设备费用(打印机、复印件、电脑等)。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241617.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69%。主要用于支付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兜底保障省级补助资金1100000元,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四重保障”回补资金295863.31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县级配套(已脱贫和未脱贫)1707300元;

3.农林水(类)支出35499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0%。主要用于2018年陇川县大学生村官34人工伤保险2802.14元,支付九个乡镇乡村公共服务岗位2018年11月-2019年4月补助150000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47628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配套部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0000元,支出决算为36502.7元,完成预算的40.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3939.7元,完成预算的79.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563元,完成预算的20.9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2018年我单位控制了公务接待的支出,因此公务接待减少幅度大,2018年公车的使用大部分为工作队下乡,其余都是租车,因此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还存在部分费用未报销,导致减少幅度较大。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3381.31元,增长10.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不增不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3163.31元,增长122.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782元,下降43.7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增加较多,2018年脱贫攻坚下乡次数增加,公车的使用大部分为工作队下乡,导致增幅过大。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939.7元,占65.58%;公务接待费支出12563元,占34.4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无。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939.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3939.7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单位各股室办理相关业务(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563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563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州局来我局检查、指导工作的开支及开展下乡工作和股室加班支出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61925.95元,2017年的行政经费支出数为841850元,比上年增加20075.95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单位在职人数为59人,中途调走1人,退休1人,新招录用2人,导致行政经费支出增大。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所需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主要用于支付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差旅费、邮电费、水电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会议费、培训费等商品服务类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月31日,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资产总额24282034.44元,其中,流动资产19092252.44元,固定资产1384732.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3805050.0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434885.1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278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428.20 

1909.23 

138.47 

 

 

 

138.47 

 

380.51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8112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采购455732元,其他资金采购2380元(州人社局拨款),全部采用询价分散采购。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8112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我单位2018年未开展部门绩效自评。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六、(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监督索引号53312400531601111

 [附件: 人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20191017105933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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