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陇川县林业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浏览量:20121    作者: 日期:2017/2/23

关于陇川县林业局2017年部门预算

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基本职能

1 负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

2 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造林绿化工作。

3 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

4 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湿地保护工作。

5 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6 负责本辖区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

7 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

8 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和陆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

9 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

10参与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11 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指导农村改灶节柴、推广使用沼气等农村能源建设工作;推广木材的节约代用。

12 负责林业科技、教育的管理工作。

13 承办陇川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

1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切实保护管理好森林资源。

加快森林陇川建设,大力强化河堤和公路沿线等生态脆弱地区绿化。

3深化林业改革,释放林改政策红利,拓宽林业投融资渠道,全面盘活林业资产。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牵固树立依法理财理念,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保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综合平衡。坚持全面完整,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坚持有保有压,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按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项目支出的需要;坚持公开透明、细化预算编制,深化预决算信息公开,推行预算评审论证,坚持讲求绩效,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提高预算管理绩效。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公正, 保障基本,综合全面,零基预算,注重绩效等原则编制预算。

(三)编制方法:按照主动适宜经济发展新常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紧紧围绕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目标,全面深化部门预算管理改革,支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坚持深化改革,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资金,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做实项目库,改进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坚持全面统筹,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规范和统筹使用各类收入,加强政府预算体系的统筹协调;坚持优化结构,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厉行节约努力降低行政成本,盘活财政存量,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坚持公开透明,加强预算评审工作,细化预算编制,深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坚持讲求绩效,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严束财经纪律,硬化预算约束。

(四)总体思路:强化全口径预算编制,增强政府资金使用合力;坚持厉行节约,努力降低行政成本;规范基本支出供给政策,提高部门履职保障水平;进一步完善部门综合预算;规范项目支出管理;编制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稳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提高部门预决算透明度。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陇川县林业局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单位性质:事业单位,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35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机关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25(含国有林场50个、自然保护所14个)。在职实有7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71人,无非财政供养人。提前退休人员3人,离退休人员5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6人。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陇川县林业局财务总收入2813.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813.9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813.9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813.9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13.92万元(本级财力2813.9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813.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5.33万元,占总支出的30%,项目支出1968.59万元,占总支出的7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8(类)05(款)支出106.94万元,主要反映离退休支出、211(类)06(款)支出604.26万元,主要反映退耕还林支出,213(类)01(款)支出100万元,主要反映农村公益事业支出,213(类)02(款)支出1766.38万元,主要反映林业支出,213(类)05(款)支出182万元,主要反映扶贫支出,221(类)02(款)支出54.34万元,主要反映住房改革支出。

(一) 基本支出情况845.33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636.8万元,由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社会保障缴费等构成,占基本支出的75.33%,上年预算数343.9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92.88万元,增加原因:人员工资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50.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98%,其中:在职公用经费47.57万元、退休公用经费2.95万元,核定标准:在职公用经费核定每人年均6700元,工会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2%,退休公用经费核定退休人员每人年均500元;上年预算数49.1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9万元。增加原因:人员增加使经费增加。

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8.0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69%,其中:退休费103.67万元,住房公积金54.34万元,核定标准:离退休人员工资依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上年预算数279.1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1.1万元,增加原因:人员工资增加,增加住房公积金预算。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项目总支出1968.59万元,其中: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0万元,如麻竹产业发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森林防火、火灾保险、退耕还林等开支。与上年对比增加20.71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增加了麻竹产业发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经费支出,用于建房补助、退耕还林、生态公益林、林业产业、森林防火等支出1898.5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78.41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增加了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生态公益林补偿、林业产业、森林防火项目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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