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景罕镇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镇政府是国家最基层的政权机关和最基本的独立行政单元,具有执行国家意志的义务和保一方平安的责任。肩负着对乡村社会管理职能,发展经济职能,公共服务职能和基层建设职能和发展乡村经济促进人民富裕社会和谐的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编制2015 年部门预算时,在编实有人数 6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在职68 人,退休人员 29人;在编实有车辆 4辆。
三、2015 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5 年部门预算总收入621.69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201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21.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2.13万元,项目支出19.56万元。
(一)基本支出
1、工资福利支出424.27万元
即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社会保障缴费、村(居)委会干部工资、临时人员工资等构成;
2、商品和服务支出50.85万元
其中:办公费 49.4万元,退休公用经费1.45 万元;
核定标准:办公费核定每人年均6700元,工会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2%,退休公用经费核定退休人员每人年均500元;
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7.01万元
其中:离、退休费 127.01万元;
核定标准:离退休人员工资依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
(二)项目支出
1、商品服务支出19.56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主席团工作经费、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人代会议经费、村民小组补助、文化站活动费及共享工程运行费、环卫站包干经费等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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