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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严禁”!云南印发通知严肃村“两委”换届纪律
浏览量:4097 作者: 日期:2020/12/10
“十严禁”!云南印发通知严肃村“两委”换届纪律
严肃换届纪律是村(社区)
组织换届工作的
重中之重
为扎实做好
云南省2021年
村(社区)
“两委”
换届选举
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推选
村(居)民小组党组织换届选举
村(居)民小组长推选
以及村(社区)团组织、
妇联组织
集体经济组织
换届选举工作
近期
省委换届办印发了
《关于在全省2021年村级组织
换届选举中
严格落实
“十严禁”纪律的通知》
要求各地严格落实
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严禁哪些行为?
详细情况如下
↓↓↓
一、
严禁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票、撕毁选票、砸毁票箱、冲击选举会场等不法手段干扰破坏选举。
二、
严禁参与或利用宗族、宗教、黑恶、境外等势力干扰、操纵选举,以唆使他人避会抵制、虚假委托、张贴大字报、分发传单、诬告陷害、诽谤中伤他人、制造和传播小道消息等不正当手段妨害选举。
三、
严禁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人员干涉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在人选产生、违纪违法案件查处等方面说情、打招呼,发表或散布不利于换届选举的言论。
四、
严禁以任何形式向选举人赠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电子红包和有价证券、股权等财物,提供吃请、旅游、休闲、健身、娱乐等消费活动,许诺当选后赞助活动经费、免除债务和缴纳各种费用等方式进行拉票。
五、
严禁私自通过打电话、发短信微信、分发名片、当面拜访,或者委托、授意他人出面说情,请求他人给予关照等方式进行拉票。
六、
严禁向其他竞选人给予某种利益,或以暴力胁迫手段让其退出选举。
七、
严禁以贿赂、暴力等手段收买、胁迫选举工作人员在选举中进行舞弊活动。
八、
严禁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或私分公款公物,违规发奖金、补贴或纪念品,进行公款旅游、吃请或向候选人、当选人员索要财物、请吃等。
九、
严禁对选举工作中检举、控告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十、
严禁在换届前频繁接转党组织关系、突击发展党员,换届后拒不移交印章、账本、档案等物品资料和有关事务。
来源:云南发布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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