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景罕镇人民政府

致全县广大党员、群众的一封信

浏览量:4309    作者: 日期:2020/12/10

致全县广大党员、群众的一封信

全县广大党员、群众:

您好!

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全省村(社区)“两委”将于2021年进行集中换届,做好村(社区)“两委”班子换届是全县广大党员和群众政治生活中的头等大事,选出您心目中乡村振兴的领路人,对加强我县基层组织建设,维护我县社会和谐稳定,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意义。为保证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开展,特向全县广大党员和群众提出三点希望和要求:


党员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广大党员要带头学习宣传关于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要求,坚决执行党的决定,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党员义务,要把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与落实党章规定、贯彻党的主张和决定统一起来,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抵制换届选举中拉帮结伙、拉票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以实际行动彰显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党员、群众要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认真行使好选举权是每个党员和选民义不容辞的光荣责任。希望您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从长远着想,本着对集体、家庭和个人负责的态度,本着选优配强村(社区)党组织带头人的态度,以高度的党性和主人翁精神,积极参与到这次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中,不感情用事、不随波逐流、不受眼前利益诱惑,行使好自己的权利,投好神圣的一票。真正把思想政治、大局意识、能力素质、道德品行、群众基础、廉洁自律“六个过硬”的人选进“两委”班子,坚决不选“8个不准”和“12个不宜”情形的人员。同时,请外出的流动党员和群众要及时主动与所在村(社区)党组织联系,回乡参加换届选举,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要向所在村或社区党组织说明情况,并委托您的家人或朋友,在村(居)委会换届选举中投上您宝贵的一票,并对所在村和社区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党员、群众要自觉遵守换届纪律

换届选举是严肃的政治活动,参与换届选举必须讲规矩、守纪律。希望您带头严格执行德宏州村(社区)“两委”换届纪律“十严禁”要求,不参与有碍换届选举的活动,坚决抵制各种干扰破坏换届选举的违法违纪行为。每一位党员群众都是换届选举工作的监督者,鼓励大家对发现有拉票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实事求是提供有关证据,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反映,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最后,祝您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陇川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9日

“8个不准”和“12个不宜”
有下列8种情形之一的,不准列为村(社区)“两委”人选:

1.政治上的“两面人”;

2.有犯罪前科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3.存在“村霸”、涉黑涉恶问题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

4.存在走私护私行为、参与或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

5.组织实施或参与邪教和非法宗教的;

6.涉黄涉赌涉毒受到处理的;

7.挑拨民族矛盾、破坏民族团结、无视民族习俗风俗及策划、组织、参与破坏民族团结的;

8.与敌对势力勾结或接受国(境)外组织、个人资助或培训参与违法犯罪活动的。


有下列12种情形之一的,不宜列为村(社区)“两委”人选:

1.受党纪政务处分按规定不能任职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2.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列入行贿人员名单的;

3.涉及宗教势力、从事宗教活动、有浓厚宗教感情的;

4.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煽动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5.拉票贿选或干扰破坏选举的;

6.担任村(社区)干部期间,优亲厚友、吃拿卡要,长期不公开村(居)务,侵占或造成集体资产流失的;

7.选举前拒绝作出竞职承诺、履职承诺、辞职承诺的;

8.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违规大操大办宴席,违反殡葬改革政策的;

9.存在非法占地、私搭乱建、毁林开荒等行为未整改的;

10.长期外出或丧失行为能力,不具备履职条件的;

11.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对突发事件漠视不管、麻木不仁、拒不配合执行有关规定和要求的;

12.在基层社会治理和急难险重任务中退缩不前、不敢担当的。     



来源:陇川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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