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流程,我局于2021年2月4日受理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2月9日-2021年2月21日(五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692-7178167 传真:0692-7178067 通讯地址:云南省德宏州陇川县章凤镇三象北路22号 邮编:678700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陇川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
||||||
|
项目名称 |
陇川县拉影胜胜加油站迁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陇川县章凤镇拉影中路南侧 |
建设单位 |
陇川县拉影胜胜加油站 |
|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禹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
项目概况 |
||||||
|
本项目加油站占地面积2762.63m2,总建筑面积538.84m2。主要建、构筑物包括站房附属设施(二层)、罩棚、埋地储罐区、加油岛和付油室。本项目预计年均加油量达1000t,其中汽油300t,柴油700t。 |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
施工期将产生噪声、扬尘、固体废物、废水和废气等污染物;项目建成投入营运后产生的废气、噪声、废水、固废等。 |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扬尘 项目建设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①施工中建筑物应采取封闭施工,采用防尘网;脚手架在拆除前,先将水平网内、脚手架上的垃圾清理干净,清理时应避免扬尘; ②建材堆放点要相对集中,并采取洒水防尘措施,抑制扬尘量;混凝土搅拌应相对封闭; ③运输渣土、粉料车辆出场时必须采取覆盖措施,避免在运输过程中的抛洒现象; ④选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的运输路线,定时对运输路线进行清扫; ⑤在施工场地出口放置防尘垫。 ⑥在施工场地清理阶段,做到先洒水,后清扫,防止扬尘产生。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是建筑施工废水。主要来自堆放的建筑垃圾,开挖土石方及堆砂场被雨水冲刷产生的含泥沙污水,废水中的主要污染物为SS,废水的产生和排放为非连续,属间断排放。项目施工产生的废水经修建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洒水抑尘。 另外在降水时,应用帆布遮盖水泥堆场等设施,从而减少暴雨径流的泥沙含量。(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从声源上控制: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例如:选液压机械取代燃油机械。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除工程必须,并取得相关环保部门批准外,严禁在12:00~14:00、22:00~6:00期间施工。因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施工单位必须持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向环境保护局登记备案,并告知附近居民。 (3)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对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入棚操作。建设方应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加以控制,以减少环境噪声污染范围与程度。 (4)采用声屏障措施:必要时可在施工场地周围有敏感点的地方设立临时声屏障;在施工的结构阶段和装修阶段,对建筑物的外部也应采用围挡,以减轻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中应采用低噪声新技术,使噪声污染在施工中得到控制。 (5)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6)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施工企业也应对施工噪声进行自律,文明施工。 (4)施工期固体废弃物管理措施 建筑垃圾包括废弃砖石、水泥凝结废渣、废弃铁质及木质建材等,应对其进行分类集中堆存,能回收利用的部分,例如:木制(铁制)材料等,交回收商进行收购处置,重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加强管理,待工程完工后,要及时收集,统一清运,运至当地建筑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禁止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置,禁止随意丢弃。本项目回填土石方需382m3,本项目产生的1118m3弃土石方外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堆放。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定期进行清运处置。 2、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采用密闭卸油方式、双层罐及自封式加油机,严格按操作规范进行工作,建设一级和二级油气回收系统。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能够达到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的排放标准,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2)运营期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系统。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周边市政污水管网;洗车废水经沉淀池、隔油池、絮凝池处理后排入周边污水管网,故不会对地表水会造成明显影响。 (3)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各产噪经距离衰减、绿化吸收,加强对设备、油品运输车辆、加油车辆进出站的管理等防治措施后,营运期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和4a类标准,实现达标排放,不会对区域声环境造成影响。 (4)运营期固体废弃物管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固体废物主要为油渣、含油废砂及生活垃圾。其中油渣、含油废砂属于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废。 (1)一般固废 ①生活垃圾由员工清理收集于垃圾桶内,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2)危险废物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弃物主要有油渣、废砂等。 ①油渣:产生的油渣经过收集桶收集至废物暂间后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②含油废砂:产生的含油废砂经过收集桶收集至废物暂间后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③油水分离池废液:项目三级油水分离池中产生的废液量较少,委托专业有资质单位处置。 |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 |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关于陇川县拉影胜胜加油站“陇川县拉影胜胜加油站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的承诺 |
|||||
|
拟审批意见 |
||||||
|
拟审批意见 |
同意审批 |
|||||
|
注: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拟审批意见、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
||||||
主办单位:陇川县人民政府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滇ICP备17006881号-1
联系电话:0692-7178067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240003 邮箱:1515001052@qq.com
地址:陇川县章凤镇三象北路22号 邮编:678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