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流程,我局于2019年12月20日受理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月16日-2020年1月20日(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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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生态环境局陇川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项目名称
陇川县振兴屠宰厂
建设地点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陇川县景罕镇
建设单位
陇川县振兴屠宰厂
环评文件类型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临沧尚德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陇川县振兴屠宰厂位于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陇川县景罕镇,占地面积约1580m2,设计日屠宰量为35头。项目区主要建有备用圈、宰前清洗间、屠宰间、焚毁间和办公区等项目。项目建设内容分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四部分。其中,主体工程有备用圈80m2、宰前清洗间50m2、屠宰间210m2;辅助工程有燃料堆放间40m2、办公区150m2、厂区道路80m2;公用工程有供水、供电;环保工程有绿化56m2、雨水沟400m、活性炭滤网中央空调2套、排污沟300m、事故应急池6.72m3、应急粪池3.5m3、1.57m3废水暂存桶2个、3m3废水运输桶2个、30m3/d污水处理站、50L垃圾桶2个、5L垃圾桶2个、旱厕10m2、噪声处理设施、水膜除尘器。项目总投资127万元,环保投资96.6万元。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名称
处理前产生浓度及产生量
处理后排放浓度及排放量
大
气
污
染
物
运营期
有组织
备用圈
H2S
0.0001kg/h
0.000009kg/h
NH3
0.005kg/h
0.00045kg/h
屠宰间
H2S
0.0003kg/h
0.000027kg/h
NH3
0.01kg/h
0.009kg/h
污水处理设施
H2S
0.0006kg/h
0.000054kg/h
NH3
0.015kg/h
0.00135kg/h
无
组
织
备用圈
H2S
0.00001kg/h
0.00001kg/h
NH3
0.0005kg/h
0.0005kg/h
屠宰间
H2S
0.00003kg/h
0.00003kg/h
NH3
0.001kg/h
0.001kg/h
污水处理设施
H2S
0.000009kg/h
0.000009kg/h
NH3
0.0002kg/h
0.0002kg/h
水
污
染物
运
营期
屠宰废水
废水量
8281m3/a
新建30m3/d污水处理站,采用“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法+MBR膜”工艺为主体的处理工艺,使污水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一级标准。本项目废水处理后排入项目地附近的河流,最终进入南畹河
CODcr
1800mg/L
11.9t/a
BOD5
800mg/L
5.29t/a
NH3-N
120mg/L
0.79t/a
SS
800mg/L
5.29t/
动植物油
150mg/L
0.99 t/a
大肠菌群数
107×104个/L
708×1010个
生活污水
废水量
64.8m3/a
CODcr
350mg/L
0.023t/a
BOD5
175mg/L
0.011t/a
NH3-N
35mg/L
0.014t/a
SS
220mg/L
0.002t/a
固
体
废
物
运营期
备用圈
猪粪
25.48t/a
给当地农户用于蔬菜地和甘蔗地的施肥
屠宰间
病死猪
0.2t/a
委托陇川城子志明屠宰场焚烧处理
猪毛
6.37t/a
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
肠胃内容物
38.22t/a
同猪粪一起提供给当地农户用于蔬菜地和甘蔗地的施肥
污水处理站污泥
物理污泥(栅渣、砂粒)
0.83t/a
定期清理运至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池底污泥
11.923t/a
办公生活
生活垃圾
1.44t/a
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
噪
声
运营期
来源于生产过程中机械设备噪声、生猪叫声和运输车辆噪声,声源强度在70~90dB(A)。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大气污染物
营运期
备用圈
恶臭气体
有组织防治措施:负压抽风后共用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并经15m高排气简排放。
无组织防治措施:及时对地坪进行冲洗,做到日产日清,时刻保持地面清洁;设置机械排风装置,保证通风。
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屠宰间
恶臭气体
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污水处理设施
恶臭气体
负压抽风后经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后从15m高排气简排放。
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水污染物
运营期
生产
屠宰废水
新建30m3/d污水处理站,采用“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法+MBR膜”工艺为主体的处理工艺
生活污水同屠宰废水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一级标准后外排
生活
生活污水
固体废物
运营期
生产
猪粪
清运用于菜地和甘蔗地施肥
处置率100%
肠胃内容物
同猪粪一起提供给当地农户用于蔬菜地和甘蔗地的施肥
病死猪
委托陇川城子志明屠宰场焚烧处理
猪毛
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日产日清
污泥
定期清理运至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生活
生活垃圾
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噪声
运营期
①设备选型时,选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控制噪声源强,并对设备加设减震垫,对锅炉房风机风口加装消声器;
②屠宰间、备用圈墙体采用吸音、隔声材料,对待宰通道设置隔声;
③屠宰间、待宰间进行厂房密闭,房间隔声,尽量减少对待宰间的干扰;
厂房密闭隔声措施主要为:
a、噪声主要通过门、窗向外环境传播,根据一般的噪声控制原理,应隔绝声波的传播途径,首先要隔绝从门、窗传出的噪声。本环节要求拆除本项目屠宰间原有各边界门窗,将窗户换为双层中空玻璃窗,门换为6cm厚的实心防火隔声夹层木门,两面夹层分别采用1.5cm厚的高密度板,夹层内采用3cm厚的防火板,进行隔声、消声。屠宰生猪时,屠宰间全部密封关闭,不开启,同时做好室内通风。
b、安装隔声天花板:天花板传播楼层之间的噪声也是不可忽略的问题,一般采用吊挂定型吸声板,距离天花板10~25cm,挂钩宜带弹簧,用来减弱板面的声振动,避免引起吸声板面振动,而发出干扰噪声。
c、四周墙壁隔音:将目前的半封闭砖瓦结构屠宰间厂房密闭装修,四周墙面采用“墙体+龙骨架填充10cm厚超细玻璃棉+隔热毡+双层复合橡胶隔音棉”进行隔音处理。
④优化布置,在满足工艺的前提下,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厂区中部并利用建筑隔声,减少外部环境的影响。
⑤屠宰前采用电麻技术致晕,在宰杀工序前增加用电麻器电晕猪这一工序,先将猪电晕再进行宰杀,电晕过程无声音产生,电麻器对猪只是电晕作用,不影响猪肉品质;
⑥加强对进出车辆的管理,禁止鸣笛,减少机动车频繁启动和怠速;
⑦加强绿化程度,种植高大乔木,能对噪声起到一定的阻挡作用。经过以上措施,可降低40~50dB(A)(参考文献:《环境工作手册—环境噪声控制卷,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关于同意全文公开《陇川县城子镇撒定德兰采石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说明
拟审批意见
拟审批意见
同意审批
主办单位:陇川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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