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生态环境局陇川分局

陇川县环境保护局解除查封决定书 陇环强解封字〔2018〕第3号

浏览量:6676    作者: 日期:2018/9/7

吴国林

身份证号:XXXXXX

地址:陇川县章凤镇拉影

我局于2018511日对你加工点未经许可机制炭加工项目生产设备进行就地查封,并下达查封决定书(陇环封字〔2018〕第3号)。因你已停止非法排放污染物的行为,查封期已届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第款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决定对你加工点被查封的生产设备,2018618日起依法全部解除查封措施。

 

  陇川县环境保护局   

2018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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