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自然资源局

陇川县自然资源局与梁河县自然资源局协商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发证工作

浏览量:11577    作者:丁恒全 日期:2021/7/6

陇川县共有易地扶贫搬安置农户2034户,建档立卡户1287户,同步搬迁安置747户。其中集中安置点15个,安置农户1546户(建档立卡户815同步搬迁安置731),分散安置488户(建档立卡户472同步搬迁安置16)。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要求,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保搬迁群众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根据上级要求,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必须于2020530日前发到搬迁群众手中,我县积极响应上级要求并于2020530日前共完成易地扶贫搬安置住房发证2032户,建档立卡户1285户,同步搬迁安置747户。

在确权登记过程中发现有2户未进行登记,经核实一户为王子树乡曼亚河村委会厅子房村民小组村民吴某某,一户为护国乡岳家寨村委会岳家寨村民小组村民岳某某,因所建安置住房在梁河县行政区域内且土地权属属于梁河县的村民小组所有,按照不动产登记属地管理原则,该两房不能在陇川县进行不动产登记。此种情况在我县不动产登记中尚属首例,陇川县自然资源局及时通过电话与梁河进行沟通对接,但因梁河县不动产登记也是第一次遇到此种问题且对该两户相关信息还没有完全核实清楚,一时难以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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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自然资源局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该问题得不到解决,我县易地扶贫搬安置住房发证工作就一直没有完成,该两户搬迁群众合法利益也得不到保障。202172日专门安排不动产登记中心、确权登记和地理测绘信息股工作人员到梁河县自然资源局对接此事。

经过陇川县自然资源和梁河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现场核实、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共同讨论研究,最终形成统一意见:一是通过两县涉及的村民小组进行实地确认指界,无争议后,对土地所有权权属进行变更;二是由陇川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委托梁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代为登记该两户不动产权登记。

陇川县与相邻县、市存在飞地较多,飞地不动产登记是个较大的难题,该问题的有效解决,为下一步农村房地一体、林权类飞地进行不动产登记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为推进飞地不动产登记起好头、开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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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陇川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