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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平安沐陇川
录入时间:2007-12-05 09:27:36    作者:蓝玉芝
 

当你来到陇川边境一线,竟然发现家家户户敞开着门,却相安无事。中外记者到陇川采访,感受最深的莫过于“平安”二字。无论是在竹林掩映的傣家村寨,还是在依山而居的景颇山村,他们都能看到这样的景象。这种“出奇”的平安,着实让见多识广的外地人惊讶。他们在感受陇川浓郁的民族特色的同时,也感受到陇川社会环境的平安祥和。

“没有平安的保障,就没有稳定的环境,就不可能有持续发展的经济。”对于平安的内涵,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张开家有着深刻的感悟。

无论是城区街道、社区和乡镇、村落及政法机关,记者发现, 平安的陇川,除有力的禁防工作外,更主要的还源于县政法委平安创建面达100%,力争把全县建成“社会更加稳定,民族更加和睦,治安更加良好,边防更加巩固,群众更加安康”的全省平安创建先进县的思路。围绕这一思路,陇川做到了领导到位:县四大机关领导及各位常委结合禁防工作分别联系一个乡镇的平安创建工作,县综治维稳成员单位分别联系全县71个村()委会的平安创建工作,包干负责。机构到位:全县选派了16名综治协勤员,充实到各乡镇专抓综治维稳和禁毒工作,解决了乡镇无综治专干问题。督查到位:县委、政府、县政法委把平安创建工作列为全县重点工作进行督查,多次到各乡镇、各村、各单位进行业务督查指导。保障基本到位:平安创建工作经费保障已超过51%

由于做到了“四个到位”,陇川平安创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表现为“一个转变、二个促进、三个加强、四个遏制、五个提高、六个90%以上、十一个不发生”。

一个转变为全县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平安就是政绩,平安就是发展”的观念,以稳定促发展,以发展促和谐的政治责任意识进一步转变。

二个促进: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促进了全县的平安和谐,为全县营造了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公平竞争的经济环境、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和安居乐业的生产环境。

三个加强:政法综治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县县、乡综治维稳机构得到规范和理顺,村()委治保、调解组织建设全面加强,农村社区警务室建设、民兵、青年、妇女、党组、护村互助队等基层组织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得到加强;把平安创建工作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机结合,综治工作得到加强,社会治安明显好转;“四个文明”建设得到加强,把平安陇川创建工作列入县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四个文明”建设考核内容之一,为“四个文明”建设提供了坚强的保障。

四个遏制:政法机关受理或调处各类案件得到有效遏制,法、检、公、司、交通、安全、消防等各类案件和公共安全重大事件得到有效遏制;“黄、赌”社会丑恶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县内无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治安乱点和场所;毒品危害和艾滋病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得到有效遏制,重新犯罪率低于3%5%

五个提高:维护国家安全能力明显提高;驾驭复杂治安局势的能力明显提高;保持公平正义的能力明显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明显提高;政法队伍的执法水平明显提高。

六个90%: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覆盖面达90%以上;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率达90%以上;群众受教育面达90%以上;群众公共安全感达90%以上;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达到90%;平安乡镇、平安单位、平安村()委会、平安村小组平安创建综合考核达90%以上。

十一个不发生:不发生“法轮功”、“门徒会”人员上州、赴昆、进京滋事及公开聚集闹事造成影响的事件;不发生10人以上群体性械斗,并造成人员伤亡的事件,年内未发生群体性事件;不发生因民族问题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或因严重违反民族政策,伤害少数民族感情的恶性事件;不发生影响极坏的严重经济犯罪案件;不发生致死人以上的刑事案件;不出现群众反映强烈的称霸一方的恶势力或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不发生打砸党政机关或阻断公路、水路等造成严重后果的群体性事件;不发生群死群伤的特大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不存在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治安乱点和场所;越级上访案件不超过上年案件数;不发生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平安就是政绩,平安就是发展”的观念,让陇川沐浴着和谐平安的阳光!

 

 

来源: 德宏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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