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应急管理局

陇川县2017年汛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方案

浏览量:22586    作者: 日期:2017/8/3

陇川县2017汛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方案

 

为做好2017年汛期安全防控工作,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710号)、《云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汛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云安委办函〔201724号)和《德宏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汛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德安办〔20177号)的要求,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检查对象

非煤矿山、油气输送管线、城市燃气、建筑施工企业、危险化学品、烟化爆竹、民爆物品、道路交通运输、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旅游景区、重点建设项目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

二、检查时间

从即日起至8月底结束。

三、检查内容

(一)非煤矿山企业要严格落实防洪措施,切实加强防洪和水害隐患的排查治理。露天矿山重点排查凹陷开采排水系统、边坡稳定性和矿山运输道路。使用剧毒危化品的矿山企业要制定和落实剧毒品在运输、储存、使用中的安全措施,防止因山洪、泥石流等灾害造成剧毒品的流失和污染事故。尾矿库要认真开展坝体、排洪、排渗等系统的隐患排查,加强监测监控,保证干滩长度和安全超高,防止溃坝漫坝事故发生。(由安监、国土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油气输送管道企业要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监测监控和安全管理,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对管线管网沿线要开展汛情检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应落实整改措施和监控措施,及时整改,有效预防因暴雨洪水引发滑坡、坍塌等导致的天然气泄漏事故发生,确保管线管网平稳运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可控。(工业和商务局负责,其余部门按照职责配合)

(三)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生产储运企业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工艺要求,加强对生产储运设施的监控,做好防雷电、防洪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工作。对遇湿或高温容易分解出易燃、有毒气体的原材料和产品,要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水、防潮、降温措施。沿江沿河及易受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威胁的化工企业要提前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危险化学品泄漏。烟花爆竹企业要严格执行高温、雷雨天气停产的规定,加强防汛、防雨、防潮、防雷、防静电管理,定期检测、维护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安监、公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建筑施工企业,特别是重点工程、水电、公路、隧道等施工单位要对施工工地存在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危险全面排查、超前防范、彻底治理。对周围存在山体滑坡、垮塌和泥石流、洪水威胁的临时宿营区等要采取撤离、搬迁等措施,主动避让;对排水、边坡基坑支护、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等区域和岗位,要加强巡视检查,提前采取防范措施。尤其要加强对隧道施工中突水突泥和冒顶塌方事故的防范,加强探测监控,强化支护措施。同时,要加强对施工作业现场的防灾保护工作,特别要落实对塔吊等大型起重机械抗风防滑相关措施,遇雷雨、大风、高温等极端天气时,要按规定停止相关作业。(住建、交通运输、水利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道路交通运输企业要加强对桥梁、隧道、涵洞、边坡和临水临崖路段的巡查,发现坍塌、路基塌方、水淹、泥石流等危及车辆通行安全的隐患,应及时清除。要加强对极端天气的预报、预警,暴雨天气、能见度过低、不能保证行车安全时,高速公路要采取限速限行措施。船舶要有防雷电、防暴风雨的措施,要完善救生衣、视频监控、安全防护等设施,确保水上交通运输安全。水库、水电站要同库区和下游影响范围内的地方政府建立泄洪联系工作机制,加强巡查巡护,完善警示标志和通信广播等设施,提前预警预报,防止汛期泄洪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公安、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气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开展消防监督检查,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规定,采取更加有力的打击和治理措施,严格依法查处未经消防安全设计,未申报消防安全竣工验收,开业前未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以及堵塞消防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关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各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整改和消除火灾隐患。(消防部门负责)

住建部门对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民政部门对养老院(含敬老院、老年公寓)、文化部门对公共娱乐场所、卫生部门对医院(包括卫生所、门诊部)等医疗卫生场所、工商部门对商场市场、旅游部门对星级宾馆、旅游景区(点)开展防汛防涝和其他灾害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七)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针对汛期雨水集中、气候炎热的特点,要加强对学校(包括幼儿园、托儿所)教学楼、宿舍楼、食堂等的检查,防止基础沉降,墙体倾斜。加强校车驾驶人员安全教育,确保校车安全,并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防止学生踩踏、溺水事故发生。(教育部门负责)

(八)其他各行业领域和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做好防范和应对工作。旅游景区要切实加强防洪涝灾害、泥石流、滑坡等工作,遇暴雨或连续降雨天气,要加强对景区的监测,对存在洪水、泥石流、滑坡等风险的区域进行封闭,禁止游客进入。要加强对电力设施的检查维护、水利设施的除险加固、市政排水系统的疏浚和户外广告设施的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排险措施,确保安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两个责任。各乡()、农场管委、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按照三个必须的原则,把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摆到突出位置,主要领导亲自安排分管领导亲自推动,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全力防范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各县乡(镇)、农场管委、各部门要针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认真组织好专项检查行动,制定好有效的应对方案和防范措施;负有行业监管责任的部门要积极开展本行业领域内的安全隐患整治和打非治违工作,深入企业一线督察检查,下发《陇川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开展汛期安全生产检查告知书》(附件2),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把防范措施落实到企业,任务分解到现场,责任落实到岗位和个人。

(二)扎实做好应急准备。各乡(镇)要紧密结合本地区实际,突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为重点,进一步修订和完善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好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应急演练。备齐备全应急物资加强对应急装备的维护保养,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要针对性汛期搞好日常的救援训练演练。加强各级各类应急值班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保证应急通信畅通,做到信息报告及时准确。一旦发生重大灾情、险情和生产安全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到组织领导有力、队伍到位及时、物资装备充足,提高应急响应和抢险救灾处置时效。

(三)抓好宣传教育普及避险自救常识。要结合汛期本区域和本行业内的实际,搞好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普及应急自救知识,教会从业人员和群众准确辨识风险,掌握基本的避险、自救互救技能,确保在发生各种灾害事故时减少人员伤亡。

(四)强化部门联动和监测预警。建立和完善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预报、预警、预防机制,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联系,特别是安监、林业、气象、地震、国土、道路交通、旅游等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建立和完善电视、应急广播、手机短信平台、报警系统等预警预报体系,及时发布和通报气象和水文信息,认真跟踪和研判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发布预警信息,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

请各乡(镇)、农场管委和县安委会成员单位立即行动起来,部署本区域本行业内的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专项检查,认真自查自改,填写《汛期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附件3)和《汛期安全生产检查督办通知单》(附件4),做好接受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和州安委会组织的抽查检查的相关准备工作。

请各乡(镇)、农场管委安委会,县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企业,于425日前将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和检查工作联络员报州安委办;822日前将工作开展总结报县安委办。

附件:1.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陇川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汛期安全生产检查告知书

3.汛期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

4.汛期安全生产检查督办通知单

 联系人及电话:王倩    7178139  邮箱:lcxajj@sina.com

                     

附件:1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

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安委办﹝2017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

    近年来,我国暴雨、大风、高温、雷电、大雾等气象灾害多发频发,对安全生产影响加大。据预测,2017年我国极端气象水文事件可能多发,区域性暴雨洪水可能重发,登陆和影响我国的台风可能偏多偏强,防汛防台风形势严峻。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做好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2017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早做出安排部署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把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摆到突出位置,提前安排、超前准备、强化责任、落实措施,全力防范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亲自检查推动。要针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以及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明确重点防范区域和单位,制定有效防范应对方案和措施。要把措施落实到企业,任务分解到现场,责任落实到岗位和人员。

   二、强化应急准备,做好应急响应与处置工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应急通信畅通,信息报告及时准确。要进一步完善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对各类自然灾害的应急演练,储备应急所需物资、装备。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要加强应急装备检查维护,确保各类装备齐全有效。汛期时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要全面进入战备状态,确保拉得出、用得上。要强化应急响应,一旦发生灾害或事故,第一时间做到组织领导有力、救援到位及时、物资装备充足,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要加强汛期防灾救灾减灾知识宣传,普及应急知识,提高各类企业和从业人员的防灾意识和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三、强化监测预警,完善应急联动机制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加强与气象、海洋、国土资源、水利等部门的联系,准确掌握水情及恶劣天气的预测预报。气象、海洋部门要及时通报各类自然灾害监测预警情况,国土资源部门要及时通报易发生山体滑坡及泥石流地质灾害区域及部位情况,确保各相关单位及时掌握有关灾害信息。要加强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预警机制建设,各级气象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要根据《中国气象局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强化气象相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气发〔201714号)的要求,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评估,认真研判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风险,有针对性地开展气象灾害风险预警,及时下发预警信息。要进一步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强化安全监管、气象、水利、国土资源、交通运输等部门间及与相关企业的应急联动,做好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物资的运输保障,做到信息共享、资源共享,协同应对各类灾害和事故。

    四、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汛期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

    汛期历来是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电力、水利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的易发时期。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特点,安排部署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监管执法,深化专项整治,督促企业做好以下工作:

    (一)矿山企业要进一步加强水害隐患的排查治理,重点检查位于地表河流、湖泊、水库附近和易受山洪、泥石流等灾害威胁的地下矿山。受洪灾威胁的矿井尤其是井口标高低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的矿井要构筑防排洪设施,并将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当暴雨威胁矿井安全时,必须立即停产撤出井下全部人员,坚决杜绝淹井(矿)事故的发生。

    (二)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加强对生产储运设施温度、压力等参数的监控,有针对性地对遇湿或高温容易分解的原材料和产品采取防水、防潮、降温措施。加强防雷电设施检查,停止雷雨天气情况下油、气储罐装卸。沿江沿河及易受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威胁的化工企业和油气输送管道企业要提前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危险化学品泄漏。

    (三)建筑施工企业要对施工工地存在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危险的隐患进行认真排查,特别是对宿营地、工棚、仓库等重点位置要科学选址,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生产作业和居住。遇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要按规定立即停止室外高空作业,特别要落实对塔吊等大型起重机械抗风防滑相关措施。

    (四)尾矿库、排土场等企业要重点对坝体及周边山体的稳定性和防洪能力、排洪设施、监测监控设施进行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五)其他各类企业要针对本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着重加强汛期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掌握预报预警信息。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一旦接到相关等级预报预警信息,要立即停产撤人。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立即行动,全面部署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汛期安全自查自改。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将于4月上旬对有关地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抽查检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2017321

附件2:

陇川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汛期安全生产检查告知书

单位:

我县汛期来临,极端天气逐渐增多,特别是强降雨天气导致的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为强化汛期安全防范,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开展防汛检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深化隐患治理,各项汛期安全生产措施和责任落实到具体环节、岗位和责任人。

二、做好汛期应急准备。落实领导干部24小时到岗带班制度,重点部位要24小时巡查,物资、设备、应急队伍准备到位,确保响应及时有效。

三、严格落实停产停业撤离人员制度。密切关注雨情、风情信息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现重要险情、接到灾害性天气预警,遇到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必须立即停产、停业撤人。

                   陇川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3:

汛期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

查出的主要问题和隐患(第  页,共  页)

被检查单位

检查时间

查出的主要问题和隐患

整改措施

和建议

被检查单位

  

检查组签字

  长:

  家:

  员:

附件4:

汛期安全生产检查督办通知单

      日,汛期安全生产检查组,对   

进行了检查,查出主要隐患和问题     条,提出整改措施和意见       条;请各级行业主管部门

         和被检查方                         ,认真落实整改。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

签字

专家签字

检查组签字

 

组  长:

成  员:

文章来源: